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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深入粤北山区调查研究时强调 走农业产业化之路促扶贫开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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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1
第2版(要闻)
专栏:

  李长春深入粤北山区调查研究时强调
  走农业产业化之路促扶贫开发
  新华社广州4月10日电 (记者胡国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最近到广东最贫困的粤北山区考察。他强调,山区一定要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加快扶贫开发,实现稳定脱贫。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要求,广东省委常委会决定,近期内就如何增创广东改革开放新优势的问题,开展一次全省性的专题调查研究。李长春从3月31日至4月9日实地察看了12个县市区的几十个调查点。
  李长春指出,山区脱贫致富一定要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关键要抓住五个环节:立足优势资源;确立主导产业;创办“龙头”企业;建设商品基地;辐射带动农户。五个环节中,关键是创办龙头企业。而龙头企业的特征,就是触角能伸向国际国内市场,龙尾能摆向千家万户,用经济关系作纽带,用经济合同的形式,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形成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方式,在农民和市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这种经营方式,有利于使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的小农经济、统购包销的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助于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解决了千家万户分散经营和千变万化大生产接轨的问题;也有助于把依靠科技发展农业落到实处,有利于农业的对外开放。
  在谈到怎么样形成农业龙头企业的问题时,李长春说,农业龙头企业形成可以有几种渠道:一是国营的流通企业和合作的流通企业延伸服务和深化改革,改造成农业“龙头”企业。二是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分流的人出来领头办农业“龙头”企业。三是有的涉农事业单位创办或整体转为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畜牧、种子等先天具备条件的单位,应该率先转变为农业“龙头”企业。四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办那些围绕“农”字做文章的农业“龙头”企业。再一个途径,就是民办。专业大户、农村能人、外商,或各方入股来办。
  李长春还特别强调,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一哄而起,不能在形成农业“龙头”企业的过程中,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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