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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出台企业拥军优属规定 上海虹口区成立军嫂服务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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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09
第1版(要闻)
专栏:

  太原出台企业拥军优属规定
  上海虹口区成立军嫂服务机构
  本报讯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针对企业改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拥军优属的新思路。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太原市企业拥军优属的若干规定》,对转业和复员军人的安置、军嫂下岗等作出了严格规定,在政策上予以照顾和倾斜。
  《规定》内容包括:转业干部配偶的工作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市人事、劳动部门下达计划安排,做到与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同时安置,用人单位不得收取“风险抵押金”、“培训费”、“企业启动资金”等费用。根据复员退伍军人立功、受奖、伤残情况,择优安排到效益好的企业。企业改制重组,要优先录用就业。
  针对当前军嫂下岗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市政府还规定军嫂一般不安排下岗,下岗后要优先予以安置,暂时不转岗的要保障其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萧虹)
  本报讯日前,沪上首家“军嫂温馨之家”在虹口区乍浦街道成立。这是一个专门为军嫂提供就业、职前技能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的社区机构。
  妥善安置好军嫂的工作和生活,解决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是“军嫂温馨之家”的服务宗旨。为了方便驻地军嫂就近参加活动,“军嫂温馨之家”设了两个分部,配专职管理人员,为军嫂提供服务。“军嫂温馨之家”年内计划办的六件实事包括:建立20万元的“固长城爱心基金”,开展军嫂职业技能培训,成立军嫂联谊会,设立军嫂热线和好军嫂奖。(陈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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