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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禁“以物代药”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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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2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查禁“以物代药”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本报记者 赵佩珍
  医疗卫生行业与人民生活的关系十分密切。有关资料显示:全国每年的门诊量约为二十二亿人次,其中有五千多万患者住院治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救死扶伤,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了大量工作。应该说,医疗卫生行业的作风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医院钻公费医疗的空子,为“病人”开出的“药方”不是用来治病,而是用来帮助“患者”在经济上占国家、集体的便宜。最近,江苏省在查处医疗单位“以物代药”违规事件中,就发现了不少这样的事例:
  海门市正余、城北、城南、平山卫生院和三星卫生院叠石桥分院与有关商场“合作”,“患者”凭着卫生院开出的标明货物金额的“处方”,可到商场提取小到肥皂、毛巾,大到彩电、冰箱等各种物品,卫生院按批零差价获取利润。结果,两年时间,上述五家卫生院开出的此类“处方”总价值达一百一十六点七万元。
  南京市民王巧云利用其公公患癌症之机,与市医药公司业务员相勾结,通过白下区中医院和光华卫生院等几家医疗单位开具医药费收据,购回了包括自行车、洗衣机、音响、彩电、VCD机等大量商品。医疗单位开出的医药费收据几百张,总金额达八点七七万元。
  江苏省卫生部门对上述两起严重违规案件作了严肃处理:海门市五家卫生院的负责人被免职或调离医疗单位,并没收“以物代药”全部非法收入八万四千八百八十一点二五元;南京白下区中医院被取消二级中医院资格,没收非法收入四点八万元;取消光华卫生院一级乙等卫生院资格。两所医院均被取消公费医疗定点医院资格。由于王巧云同时有涂改医药费收据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以物代药”行为,严重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败坏了卫生行业形象,必须严格禁止。
  江苏省卫生厅副厅长唐维新告诉记者: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以物代药”、“以售代医”的腐蚀性和破坏力最强,因为这种情形的发生往往是法人行为。
  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张风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行业作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要依据有关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注意到,江苏省查处“以物代药”事件已有六七起了,出现问题的单位大多是基层卫生院。基层卫生院技术条件和设备缺乏竞争力,难以吸引患者前来就诊,经济效益滑坡。为摆脱经济上的困境,这些单位的领导者便打起了“以物代药”的歪主意。
  解决基层医院“以物代药”非法行医的问题,目前还仅停留在行政措施上。对此,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刘克玲认为,从长远看,还得靠医疗体制改革来解决,基层医院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就是一项改革措施。她说,坚持走社区服务方向,才能赢得群众,获得效益。随着医疗市场的变化,只有走这条路才能解决基层医院的生存发展问题。同时也应看到,医院完成社会赋予的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任务,是要以经济投入为基础的,医院在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中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只有使医院在服务过程中的投入得到合理补偿和合理积累,才能完成这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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