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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错即改 决不护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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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2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有错即改 决不护短
  你报6月3日第十版刊登题为《324国道还有人乱收费》的读者来信后,在我县引起震动。6月5日,县委书记江庆波批示:“请工商局领导阅处”,县长王宝德批示:“此事请监察、纠风办牵头,工商、文明办参加查处,并把查处结果报县委、政府。”经查,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现研究决定:由我局局长丁洪聪带领有关人员专程到广西灵川县潮田乡,当面向写信人刘瑶瑶赔礼道歉,退赔不该收的费用。同时,聘请刘瑶瑶担任我局的义务监督员。
  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对我县工商系统全体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票据管理制度建设,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再次发生。
  云南罗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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