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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扎实试点 山东启动住房分配货币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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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2
第1版(要闻)
专栏:省区市的“务实之笔”

  建章立制 扎实试点
  山东启动住房分配货币化
  编辑点评
居者有其屋,也是一种社会理想。在我国农村,农民一直是自己造屋。在城镇,过去靠单位分房,存在种种不尽合理的因素。经过三年多的酝酿,全国新的房改政策将于下半年出台,各界人士都非常关注。
  住房制度改革不但关系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而且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对于构筑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具有积极意义。从山东传来消息,新一轮房改工作已全面推开。那里将告别福利分房,普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试点工作深入扎实。他们在不断探索、精心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科学、合理的方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特别是那些靠单位分房排不上队的群众,从此看到了有房的希望。
  房改是大事,各级、各部门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要以中央的精神为指针,注意总结前一段的实践,避免一刀切,坚持因地制宜。货币分配住房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要尽量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把好事办好。
  本报济南4月11日电 记者贾建舟、刘磊报道:一项以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为核心内容的城镇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正在山东全面启动。目前,各市地正根据山东省今年颁布的关于取消福利分房,推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两个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分析测算,制定本地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具体实施方案。山东已成为我国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住房货币化分配的省份。目前省直机关的住房货币化分配操作办法已于日前出台,近日开始由专业评估机构对各单位公有住房进行评估。
  花多少钱买房子,已成为眼下街头巷尾百姓谈论的热门话题。大多数人表示,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房改的方向,对于国家和个人都有利。对一些现在还没有分到房子的年轻人来说,原来等单位分房遥遥无期,现在每月有住房补贴,还可以申请低息贷款,房改新方案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山东的房改新方案,主要是把原来职工住房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分配,把原来的福利性实物优惠变为价值补偿和补贴。其内容是:
  ——增强职工购买住房的能力。对1997年底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照工龄、级别、职称等给予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在购房时抵扣,不购房的作挂账处理。从今年1月起,对在职职工根据工资基数按一定比例发放住房补贴;继续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逐年提高缴存比例,大力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停止福利性分房,按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并相应提高租金,盘活现有存量房产。
  ——变单位分散建房为社会集中统一建房,积极培育公房售后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物业管理。
  这一被专家们称作“一步到位”的房改新政策与以往各地实行的小步提租、优惠出售公房的渐进式房改模式相比,最显著的特点是克服了旧模式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不能形成住房资金的良性循环,难以建立住房新机制。按原先的做法由于职工收入低,不用说按市场价,就是按建造成本价购房,也难以承受。据测算,按原来政策出售住房,收回的资金还不到建房资金的1/3,转三轮存量资金就没有了。公积金按工资的5%交纳,需100年才能买一套住房。
  由于职工收入低,新建住房若依然以福利分房的形式纳入旧体制,造成“前改后归”的现象,住房新体制难以真正建立。为此,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大住房制度改革力度。经过精心调研,制定出《山东省取消福利性分房实行新房新制度暂行办法》和《山东省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从今年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山东在住房制度改革上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现在,山东的新一轮房改工作已全面铺开。山东省要求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受财力限制确有困难的地区和企业可以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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