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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7亿元是怎么入库的?——谈中国涉外税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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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3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热点聚焦

  3387亿元是怎么入库的?
  ——谈中国涉外税收
  本报记者 李建兴
  涉外税收:一个新的增长点
  1980年,对中国税官来说,一个新的名词闯入了他们的日常工作,这就是:涉外税收。
  北京一位老税官这样对记者说:当年,一提到向老外征税,心里还真有点发憷。毕竟是改革开放之初嘛!在这之前,很少与外国人打交道,更不要说向他们征税了。
  改革开放20年来,涉外税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完善了税制。1981年至1997年的17年间,涉外税收累计收入3387亿元,其中,“八五”期间涉外税收累计收入1492亿元,比“七五”期间增长10.76倍。自1992年涉外税收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以来,年度收入数增加到1997年976.62亿元,涉外税收收入占整个工商税收收入的比重,从3.1%增加到12.94%。
  由此看出,涉外税收,已成为中国税收的新增长点。
  涉外税收税性独特
  “涉外税收,不同于其他税种的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领导对记者说,“涉外税收是我国涉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税收事业的对外窗口”。
  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位负责同志说,涉外税收有四性:
  长期性。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由此决定了涉外税收工作的长期性。涉外税收虽已有17年的历史,但相对于中国面向21世纪的发展来看,只是历史长河的一瞬。
  复杂性。进入90年代以来,特别是面临世纪转折点时,外商投资在我国出现新格局。一是投资范围的扩大,外商投资已从沿海、沿江地区向内陆地区、西部地区扩展;二是投资领域的扩大,由改革开放初期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发展到开办三资企业,从事知识、技术密集型工业制造业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以及将进一步开放的银行、保险、咨询、运输、商业等;三是跨国公司投资系统化。已有200多家著名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由早期分散的、单个的,相互间缺乏联系的投资活动发展到系统化控股公司,进行上、下游一体化经营。目前在外商投资企业就业的人员已达1600多万人。
  专业性。跨国纳税人的管理,决定了涉外税收工作的专业性。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来临,中国将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活动中去,外国跨国公司来华投资,中国公司到外国投资,是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政府已同外国政府签订了57个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属于国际法范畴,也是我国税收法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协定为我们处理国家间的税收管辖权提供了法律规范,同时,在协定执行中能否维护国家权益和对外信守协定规定也是对我国税收法制化程度的一个检验。随着我国企业和个人到海外投资经营情况的日益增多,通过协定规范中国跨国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正在成为协定执行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艰巨性。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与境外机构经营一体化趋势日益增强,突出了开展反避税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了涉外税收工作的艰巨性。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统计,1993年外商投资企业亏损面为54.07%,1994年为63.28%,1995年高达70.29%。分析企业产生亏损原因,一部分企业确实是经营产生的亏损,另外有一部分企业则是通过转让定价向境外转移利润规避我国税收。
  涉外税收:迈向新高度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国经济世界化,跨国纳税人非常关心中国涉外税收的下一步发展方向。
  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透露,涉外税收目标是,完善税制,严格执法,全面推进征管改革,逐步扩展工作领域,把涉外税收工作提高到更加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高度。为达到这一目标,实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实现新旧征管模式的转轨,建立规范化征管制度,建成全国省市际之间的计算机监管、信息网络。
  实行规范的自行申报、自核自缴纳税制度。自行申报率,企业要达到95%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率达到90%,自核自缴率也相应达标。要探索跨国纳税人管理办法。在申报方式上,加快推行邮寄申报和电子申报,有条件的地方,在2000年以前开始大面积推行邮寄申报试行电子申报。
  建立严密的征收监控体系。征收部门设有办税的征收服务场所和专门的评税部位,实行集中征收,全部使用微机处理纳税人登记、申报、开票等纳税事宜、管理纳税人税款解缴和评税、监控错误申报、异常申报和滞后申报,并由评税部门发出评税单和实施税款催收及补缴。
  从1998年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面推行由纳税人自核自缴,由税务评税部门办理税款清算的工作规程。把纳税检查和汇算清缴彻底分离,纳税检查由稽查审计部门办理,汇算清缴只是清算税款,由评税部门进行简单的逻辑审核,发出税款清缴通知单。
  建立分类稽查制度,实行规范化的稽查工作规程。将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是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和会计查账报告的常规审计或重点审计,专案稽查分为一般个案和重大个案稽查。涉外稽查部门负责一般个案的查处。各类稽查都应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流程规范操作,各个环节,设有专人,独立运作,互不牵扯。选案逐步由人机结合方式向计算机科学选案方式过渡,选案标准力求准确、可靠。审计分为案头审计和现场审计,建立工作底稿制度,有针对性地实施审计。对本地区的纳税大户每年进行例行审计。审理要提高结案率和执法效率。执行要严格以法律为准绳,严肃执法,坚决打击各种涉税犯罪。确保涉外税收以高于内税收入的增速持续、高速增长。
  运用先进、有效方法开展反避税工作。要有重点地开展转让定价税制的执行工作,除运用传统的可比非受控交易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等方法,还需研究运用国际上日益普遍使用的利润法、预约定价法等方法,有效地制止外商企业的避税行为,遏制人为制造的亏损局面。
  建立计算机监控管理网络和信息网络。到本世纪末,涉外税收领域要形成汇算清缴报表、稽查选案、反避税价格信息的中央、省、市三级连网的计算机网络。(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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