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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基金市场保 护投资者利益 证监会处罚违规申购基金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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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4
第2版(经济)
专栏:

  规范基金市场 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监会处罚违规申购基金者
  本报北京4月13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严格规范基金市场,中国证监会日前对违规申购基金的法人和个人作出了处罚决定。
  据悉,在开元、金泰两只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行前,中国证监会曾在《关于做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确要求有关机构和投资者严格遵守基金账户开设、基金发行和申购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通过检查,发现仍有一些机构违规申购基金,部分券商通过自查也发现了部分法人申购的情况。为此,中国证监会决定:
  ——所有违规参与申购的机构法人,申购一律无效,其申购资金冻结到3月30日,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归所申购的基金。
  ——对无视有关规定、不听劝告直接参与基金申购、且金额较大的证券经营机构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罚款35万元,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警告,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建议公司撤销其职务。
  ——对违规申购基金且金额较大的(500万元以上)上海致达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伟龙企业公司、中土畜深圳进出口公司、广州珠物顾问公司、常州市东方实业公司、厦门兴海贸易公司、天津长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光焊管厂、上海振茂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物资公司、天津市商灵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各罚款10万元,对开设多个个人账户申购基金的第一策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远东发展进出口公司、上海纺织技术投资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盛贸易公司各罚款15万元,并提出公开批评。
  ——对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法人申购、投资者以多个账户申购基金,以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16家证券经营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检讨。
  中国证监会重申,基金市场必须从一开始就从严规范,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在今后基金的发行和运作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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