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阅读
  • 0回复

法治:产品质量的生命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5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质量连着你我他

  法治:产品质量的生命线
  质量应该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从法律规定看,早在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就通过施行标准化法。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又相继制定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三法一决定”均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如违犯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从监督管理机制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设立了技术监督、打假、工商行政管理等机构,专事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因此,无论是从法律保障角度,还是从监督管理角度说,产品质量理应不成问题。
  然而,假冒伪劣产品缘何屡打不绝,禁而不止,甚至闹出山西朔州假酒致数十人死于非命的悲剧,原因何在?我以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执法监督管理疲软,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观念不强,是假货滋生的温床。江苏丹阳眼镜市场质量的降升即是明证。
  素称“眼镜之乡”的丹阳,眼镜厂家星罗棋布,遍及城乡,90%以上的经营者来自浙江、安徽、福建等地。镜片、镜架由四面八方涌入市场,把好质量关谈何容易?一度丹阳眼镜质量问题曾被中央电视台曝光。丹阳市吸取了教训,悟出了真谛: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打假治劣,提高产品质量,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从根本上提高生产、经营者乃至全民的法律意识,标本兼治。于是,有关部门印制了两万余册《法规汇编》(主要是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赠送给生产营销者,并分期举办法律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产品质量执法监督力度,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打假工作。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同心协力,依法治市,依法管市,严把关口,眼镜质量大为改观。据近期检测,合格率由前年的58%上升为92%,有200多个经营户取得了“产品质量合格证”,依法生产经营、产品质量至上的文明新风正在眼镜市场形成。
  在丹阳,人们普遍认识到,法治是产品质量的生命线。
  江苏丹阳市人大常委会 束坤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