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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州万亩林场被毁三分之一》一文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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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5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来函照登

  关于《彭州万亩林场被毁三分之一》一文的答复
  你报2月18日第十版刊登题为《彭州万亩林场被毁三分之一》的读者来信后,四川省、成都市和彭州市党政部门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情况如下:
  磁峰林场于1978年正式组建,经营面积1665亩,主要是以柳杉、杉木为主的用材林。磁峰镇作为山区乡镇,林产业是当地群众谋生致富的重要手段之一。1976年底至1977年初,该镇都按传统植树季节照例植树。当时适逢毛主席逝世,人民群众出于对领袖的感情,称为“毛主席纪念林”。此事并无任何一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命名,至今所见文献也无“毛主席纪念林”之说。
  1988年省林业设计院给磁峰林场规定的经营原则和经营目标是:以林为主,多种经营,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增加造林面积,进行残次林改造以扩大原有林地面积,提高林地利用率。该场按照这一方针,采伐与更新方式实行抚育间伐为主,抚育、改造、利用相结合的经营方式,林地面积不断扩大。
  彭州市林业局每年派技术员到该场实地勘测,根据林场的报告和作业设计要求,下达林木采伐许可证。几年间,该场从未发生过异地采伐、超伐、滥伐等现象,采伐均是按照森林法等林业法规的要求办理的,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磁峰镇林场场长由磁峰镇人民政府任命,由镇政府管理林场,市林业局进行业务指导。每年镇上都要纳入目标管理,场长和场员实行工资制,从未承包给私人。
  四川省林业厅 成都市林业局
  彭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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