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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强调 评价国别人权应客观平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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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7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强调
  评价国别人权应客观平等
  新华社日内瓦4月15日电(记者陈维斌)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四届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吴建民15日在会议审议国别人权议题时强调指出,如何客观地评价一国的人权状况是人权委员会面临的首要问题。
  他说,自人权委员会1967年决定设立国别人权议题以来,这项议题一直成为人权会内最有争议、高度政治化的一个议题。冷战结束后,人权会总共通过87项国别人权议题,全都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这种状况不能继续下去了。在纪念《世界人权宣言》50周年的时刻,人权委员会应该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思考。
  他提出,为正确、客观地评价各国的人权状况,人权委员会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一、最了解一国人权状况、最有资格发表评论的,是各国政府和人民。因此,对于各国政府代表所阐述的看法必须予以重视。
  二、在承认人权普遍性的前提下,各国政府和人民有权在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过程中确定本国的优先事项和实施方式。各国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确定重点,这也是一项基本人权,横加指责和干涉显然是不适当的。
  三、促进和保护人权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各国都处在这个过程之中。不能要求别国接受自己的模式。
  吴建民指出,人权会之所以成为南北激烈对抗的场所,甚至成为事实上的法庭,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平等的原则没有得到尊重。他强调,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正确途径是对话与合作,而不是对抗。他表示,中国代表团愿意与各国代表团一道,共同为促进人权委员会里的对话与合作而努力。
  吴建民在发言结束时还指出,有个别发达国家的代表在会议发言中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横加指责,表现出他们对中国现实状况的无知。今天的中国正处在其现代史上进步最快的时期,也是其人权领域取得前所未有的进展的时期,这是各种毫无根据的指责所无法改变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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