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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土著地权引发大辩论 澳政府背水一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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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7
第6版(国际)
专栏:综述

  由土著地权引发大辩论
  澳政府背水一战
  本报驻澳大利亚记者 李学江
  解决土著地权争端是澳大利亚实现民族和解的关键所在,但联盟党政府两年来殚精竭虑的努力,却于本周末参院的投票中付诸东流。霍华德总理9日遗憾地表示,鉴于这个问题非解决不可,他将考虑为此解散议会两院,提前大选。
  争端肇始于1992年联邦最高法院作出的一项被称为“马勃”(土著原告人名)的判决,判决第一次承认土著人是澳洲这块土地的原住居民,因此根据习惯法他们可享有地权。1993年,工党的基廷政府据此通过了《土著地权法案》,但法案没有明确规定土著人对政府出租给白人的牧场是否也同样享有地权,因此土著人与牧场主和矿山公司一直在土地的开发使用上争吵不断。1996年底,最高法院又通过另一项名叫“威克”(争议中的土地名)的判决案,该判决认为,在政府出租给个人的牧场上,土著人也可与牧场主共享地权。此案引起白人牧场主们的极大不安,他们要求政府立法取消出租牧场上的土著人权利,给牧场主们以安全感和自由经营权。于是联盟党政府于去年中提出了以总理霍华德的10点方案为蓝本的《土著地权修改案》,提高土著人提出地权申请的条件;限制他们对出租牧场开发使用上的磋商权。此举自然又引发了土著人的不满和抗议。
  所谓“土著地权”,是某一土著部落对与他们生活有传统联系的一块特定土地的依存权和发言权。在有土著地权的政府出租的牧场上,牧场主除从事租约中写明的放牧或种植活动之外,不能在牧场上采矿、建厂或改为他用,否则要征得那个拥有土著地权部落的同意;有地权的土著人则可在政府已出租给白人的牧场上继续从事放牧、打猎、捕鱼、祭拜等传统活动。如要取消他们的这种权利,政府必须根据法律给予相应的赔偿。
  《土著地权修改案》在几经周折之后,终于去年底提交议会,结果是在众议院通过,在参议院夭折。霍华德总理当时就表示,他将在3个月后再次将修改案提交议会,如果还通不过,他将解散议会两院,提前大选。总之,霍华德总理表示了不惜为此背水一战的决心。
  土著人、反对党和大多数舆论反对这一修改案的主要理由是,这一修改案缩减、限制甚至剥夺了土著人根据习惯法所享有的对土地的权利;根据“威克”判决,土著人与牧场主可共享同一处地权,而修改案却仅仅有利于那些白人牧场主(包括国内外在澳拥有土地的富豪),从而违背了立法不能损害剥夺一个少数族群,而有利于其他族群的宪法原则。
  根据政府的宣传材料,土著人已对全澳50%的土地提出了地权要求。这样的要求已影响到矿业开发和外来投资等方面。种族主义议员汉森散发的材料说,现在已有15%的土地落入仅占人口2%的土著人手里了。霍华德为自己的法案争辩说,农牧场主们批评法案走得还不够远,他们要求的是完全取消所有出租牧场上的全部土著地权,法案并没有完全采纳他们的意见,对各方来说都是非常公正和公平的。
  但反对党、独立议员和部分舆论并不为所动,他们认为土著地权并不是独家拥有权,而主要是对土地开发的一种发言权、索赔权。这对那些想独占土地的白人牧场主,对那些贪得无厌的矿山公司,可起一种制约和限制作用,同时对保护环境也不无好处,更何况土著人对世代生活其间的土地的情感也是值得令人同情的呢!但另一方面,土著地权对矿业开采和外来投资确又构成了某种障碍,与土著人的协商谈判往往旷日持久,而赔偿金也常常高得令投资者望而却步。这就是政府为什么要下决心不惜一战的缘由了。
  上月末,霍华德总理对原法案未作大的修改再次提交议会审议。参议院经过10天夜以继日的辩论,作出有利于土著人的重大修改后,于9日凌晨通过并提交众院复审。但霍华德政府认为这些修改不能接受,指示众院予以否决。因此,这一《土著地权修改案》于9日再度流产。霍华德在当天下午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根据澳法律,政府法案在两度提交两度被否决后,政府有权解散全部参众两院,提前大选(正常情况的大选只选参院的一半)。现在政府已经有三个议案被两度否决,因此解散议会的条件已经具备,10月29日以前,政府可以在任何时间宣布解散议会举行大选。舆论认为,基于种族原因举行大选有导致社会分裂的危险。但霍华德总理表示,他并不认为这是一场关于种族问题的大选。舆论估计,大选极可能在7至10月间举行,目前人们正注视着形势的发展。(本报堪培拉4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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