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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3·1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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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17
第10版(大地周刊·舞台屏幕)
专栏:佳作赏析⑨

  情系“3·15”
  编者按:’98“3·15”特别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在广大消费者与电视观众中引起很大反响。为此中央电视台《精品赏析》栏目特邀请一些专家、学者就“3·15”特别节目的内容及传媒手段的充分发挥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王雪莲(’98“3·15”特别节目总编导):今年我们拿出了一个“6+2”方案,即在3月15日这一天,白天用六小时时间,在中央二套现场直播全国各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这一报道以新闻为主,以新闻为框架来结构,有案件追踪,有庭审纪实,也有工商捣毁制(造)假、贩假黑窝点的一些情况,还有各地消费者投诉、维护自己权益的咨询服务情况。晚上,在中央电视台一套直播一台传统的“3·15”晚会节目。应当说今年“3·15”主题宣传中最有特色的是首次拿出八个小时对一个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报道,这是我们电视人所尽的一份努力。
  任学安(’98“3·15”特别节目导演):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到今年已经走过了十五年的历程,今年的“3·15”与往年相比,有了更多更深的内涵。大面积的恶性事件越来越少;消费者对消费过程开始有了精神层次的追求;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日趋成熟,因而“人的尊严”成为今年“3·15”的主题。在这个大背景下,作为“6+2”整体节目的一部分,白天六小时的直播节目既要起到对晚会的铺垫和烘托作用,同时,和晚会相比,形式上它更侧重新闻性、可视性;内容上更注重理性思考,强调知识性和对观众的指导价值。
  张春熙(中国消费者报):“3·15”这个节目搞了八年,回顾这八年,我觉得八年的节目质量上了八个台阶。首先是节目领域拓宽了,“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衣食住行玩”几乎都包括了,领域的扩展我认为是全方位为人民服务的体现。另外,节目内涵的开掘越来越深,如果过去仅仅是停留在一种义愤、一种出气、一种过瘾、一种解恨、暴露的话,那么现在就比较冷静,深挖其发生的根源是什么。内涵加深,含量加大,知识含量、科技含量、法律含量都增加了。我觉得这标志着电视主创人员对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个问题的理解有了很大的变化。再一个是趣味性加强了,知识、法律寓于小品、寓于一些现实跟踪报道之中,我觉得这是一个成功。
  喻国明(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中央电视台“3·15”主题宣传活动自身由最初的比较稚嫩成长为现在的比较成熟。其突出表现为,报道内容上由最初的比较简单地罗列事实的做法发展到现在的比较有序、生动地组合事实,以增强报道的深度和冲击力的做法;报道方式上由最初的比较侧重“打击”及情绪化的宣泄发展为今天的比较理性和建设性倡导意识,它不但抨击了发生在消费领域的种种问题和现象,而且重于冷静地分析和探索问题的成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报道的主题也由最初的比较简单的物质层面的维权呐喊,发展到今天的物质到精神的全面维权的呼唤。
  徐舫州(北京广播学院):今年“3·15”宣传充分发挥了电视现场直播报道的特点,即传达给观众最直接、最新鲜的事情,让观众易于接受,更好地了解当前全国各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情况。另外,在“3·15”晚会、“3·15”现场报道中,各种各样的手段使用都达到了比较好的效果。第一次采用了社会调查,对传销这一内容采用了传统的新闻报道、新闻专题方式,另外电视新闻曝光手段也是发挥到了极致。至于其他一些文艺手段,创作人员也尽了最大可能去使用。
  喻国明:今年中央电视台的“3·15”主题宣传活动在以往成功报道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了电视的特点,强化了整体优势,并在报道主题、报道方式上进行了若干新的探索。如直播节目通过单元式的表现结构分别围绕“白酒呼吁立法”、“商品质量谁负责”、“传销,令多少人血本无归”、“假冒伪劣‘四害’下乡”、“古老的问题:缺斤短两”、“新的关注点:精神赔偿”等子题目进行集中报道,加大了报道的难度和力度。今年的“3·15”晚会以“牵手”为主题使晚会思想品位的深化上有了可喜的突破;晚会的结构样式又强调了观众的参与性,营造出现场的活跃气氛,强化了文艺节目、新闻性节目和现场参与性节目的有机联系,形成了全天报道主题的高潮和有机升华。
  侯耀华(演员):在我国颁布的三百多项法规中,最深入人心的、人们熟知程度最高的,应该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我想它之所以能广为人知,离不开大众传播媒介的宣传与倡导。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这样一些新闻传播媒介,每到“3·15”就举办这样一种类似仪式性的特别节目,这在相当大程度上集中了人们的注意力,使人们可以在这个舞台上比较充分地展现自己的意愿,表达自己的愿望,因而使这样一个法律也更加深入民心。
  徐舫州:其实,电视参与制造的社会热点远不止“3·15”一项,但“消法”成为诸多法律中最普及、最深入人心的一部法律。目前“3·15”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个代名词,它代表了法律、尊严、权益。“天天3·15”这个口号,可以说表达了一种渴求,这就是对法律的渴求,对尊严的渴求,对权益的渴求。
  “天天3·15”是一个十分矛盾的口号,尽管“3·15”特别节目如此风风火火闯九州,但我们的确不希望它继续风光下去。我希望,终有一天它从我们的视野中悄然淡去,人们不再关心它,懒得谈论它,那将是消费者真正开心的日子,也才是“3·15”活动真正成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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