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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 判决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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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1-17
第3版()
专栏:

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
判决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
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最近举行宣判大会,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铁路规章、造成行车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赵书信、冯学珠进行了慎重而严肃的判决。
郑州铁路第五线路工程队施工负责人赵书信在修筑京汉路陈家河会让车站时,竟违反行车安全的规章,玩忽职守,对轨道两侧乱放片石、石碴的妨碍行车的现象,不加以纠正,反而把枕木堆积在有碍行车的地方,以致造成货物列车脱轨颠覆的重大事故,使货车大破损八辆,小破损一辆,轧坏钢轨十八根和枕木三百六十四根,损失国家财产共达五亿多元。副车长受了重伤,四名货运员受了轻伤,中断行车十五小时。
陕县车站扳道员冯学珠在九月二十七日值班时,违反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不检查行车后的道岔密贴状态。在道岔发生毛病以后,冯学珠还不检查道岔,竟和主任扳道员、调车员三人,用手强把信号拉下,以致旅客列车开进未转动好的道岔,发生脱轨的重大事故。客车大破损、中破损各一辆,线路材料也遭受损失,国家财产损失共达七千多万元。
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检察署和郑州铁路管理局洛阳运输分局对于这两件重大行车事故提起公诉和控告,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进行了审理,赵书信、冯学珠供认了自己对事故的责任。为了整肃劳动纪律,保护公共财产,贯彻铁路规章,郑州铁路沿线专门法院按照国家的法律,判处赵书信有期徒刑二年,判处冯学珠有期徒刑半年。
郑州铁路管理局职工拥护这一判决,并正就这两件重大行车事故进行讨论,以便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劳动纪律,杜绝严重的行车事故,保证国家运输任务的完成。 (本报河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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