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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荔县黄甫村农业生产合作社 按照国家计划出卖农产品和安排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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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1-18
第2版()
专栏:

陕西省大荔县黄甫村农业生产合作社
按照国家计划出卖农产品和安排生产
陕西省大荔县黄甫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积极按国家计划出卖农产品和安排生产。
黄甫村农业社在夏收后即按照国家统购统销规定把小麦卖给了国家。秋季社里所种棉花、花生都是以随收、随晒、随售的办法及时卖给国家。目前已卖出籽棉二万六千斤,花生六万一千多斤。
社里根据国家要什么种什么的要求,业已在生产安排上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小麦保持原来的面积。用挤掉的十七亩瓜地,把预留棉田由一百七十亩扩大到一百八十七亩;用开垦荒沙地的办法,使主要油料作物花生地由原来二百五十亩增加到三百亩。为了有效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全部棉籽和花生种籽都经过粒选。预留棉田在秋收以后将组织一次十吋的深耕。此外,这个社冬季准备买羊一百只以增加肥料,争取棉地、花生地(新垦五十亩除外)能普遍上一次底肥。(李世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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