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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告”税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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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社会扫描

  纳税人“告”税官
  新兴
  福建省厦门市国税局的几位工作人员由于服务态度不好,被企业纳税人“状告”,并由此受到了国税局处罚。
  据介绍,过去企业纳税人对于税务部门的“吃、卡、要、拿”行为敢怒不敢言,即使有人投诉后,往往税务部门只是对税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了事。去年4月,厦门市国税局在全市窗口行业率先推行服务承诺制,并对社会公布投诉电话,一旦发现税务人员违背承诺,国税局在查实后将对其处以重罚,甚至调离岗位。
  1997年6月的一天,厦门市一企业纳税人到国税局直属一局稽查科办理税务事项,一位经办人员正在计算机上打一篇并不着急的文件,却漫不经心地叫他下午再来办理。这位纳税人已经是第三次来办理此事,却遇到这样的态度。他想到了税务部门公布的承诺,便拨通了投诉电话。直属一局领导接到投诉电话后,立即进行调查。经查实,这位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违反了手续完备随到随办和一次性告知纳税办理事项的承诺,造成了不良影响。局里决定让其写出书面检讨并扣发上半年超收奖金,同时通报全局。
  去年7月,厦门致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往直属三局征管一科办理增值税发票,一连跑了三次,因一位税务专管员态度不好而没有办成。一气之下,这位纳税人将“告状信”递到了三局领导的手中。局里决定对那位税务专管员做出扣发半年超收任务奖的处理。据悉,去年实行承诺制以来,厦门市国税局已先后对六名违规人员进行了重罚,并将两名基层干部调回机关待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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