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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联手反恐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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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5
第3版(国际)
专栏:综述

  阿拉伯联手反恐怖
  本报驻埃及记者 朱梦魁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刘远清
  阿拉伯内政部长理事会与阿拉伯司法部长理事会于22日在开罗阿盟总部举行联席会议,并首次签署了一项22个阿拉伯国家联合反对恐怖主义的协议。这一重要协议的签署,被认为是阿拉伯国家在日益严重的恐怖活动的挑战面前,将戮力同心向恐怖主义宣战,把维护本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发展的愿望化为实际行动。
  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首先对个人和集体所从事的恐怖活动给予了严格的定义,同时强调指出,不应将抵抗外国的侵略占领、实现民族独立自主和收复失地的正义斗争与一般的恐怖活动混为一谈,两者应当严格区分开来。
  尤其重要的是,签署协议的所有国家不仅确定了联合反对恐怖主义的宏旨,而且就如何打击一国和跨国的恐怖活动,无论是个人还是集团,规范了采取协调行动的细则。协议明确规定,签署协议的国家政府必须对武器、弹药和爆炸物的进口、出口、转运、贮存进行严格的监控。对于已知的恐怖活动犯罪分子或嫌疑犯,有关国家应及时互通情报,并在边界通道加以堵截,使之难以继续逃往第三国。此外,这份联合反恐怖协议还就签字国内政和司法部门之间在协作调查、交换情报、引渡程序、联合审判、提供证据等方面,确定了联合行动的守则和细节。这次会议同时强调,阿拉伯联合反恐怖协议与有关的国际公约并行不悖,但不能因要求引渡犯罪分子和调查证据而损害当事国的尊严和主权,而应根据有关的国际公约执行适当的引渡程序。
  1987年举行的阿拉伯内政部长理事会就已提出对恐怖主义采取联合行动的构想。此后由于海湾战争及阿拉伯内部分歧等多种原因,这一构想未能付诸实施。1992年,阿拉伯内政部长理事会会议重新恢复之后,因部分阿拉伯国家对采取反恐怖的统一行动仍有不同程度的异议和保留,致使这一重要计划未能成为阿拉伯内部的统一战略。与此同时,近几年间的阿拉伯国家的恐怖活动甚嚣尘上,尤以埃及和阿尔及利亚为烈。1995年,埃及总统穆巴拉克再次提出这一影响阿拉伯民族安全和声望的紧迫问题,并得到了全体阿拉伯国家的赞同和支持,决定将这个重大议题列入1996年的阿拉伯内政部长会议议程。1997年11月,阿拉伯司法部长理事会建议与阿拉伯部长理事会共同审议联合反恐怖协议。今年1月5日,在突尼斯举行的第十五届阿拉伯内政部长理事会终于通过了一项阿拉伯国家联合反恐怖的协议,并决定于4月22日提交本届阿拉伯内政和司法部长理事会联席会议批准。
  当前,中东地区日益猖獗的恐怖活动是阿拉伯国家实现安全稳定、发展经济的大敌。为此,阿拉伯联盟呼吁所有阿拉伯国家必须紧急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与恐怖主义行径做坚持不懈的斗争。在这次会议结束时发表的公报中,所有阿拉伯国家就联合反恐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达成共识,并作出以下两点重要保证:不组织、不资助、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恐怖活动;不允许协议签字国的国土成为任何个人或集团策划和实施任何形式恐怖活动的场所,并严防恐怖分子的潜入和渗透。这次阿拉伯内政和司法部长会议同时认为,中东和平进程长期难有进展和以色列在阿拉伯被占领土继续采取高压政策,也是本地区恐怖活动滋生的主要温床之一。鉴于中东原教旨主义的回潮、宗教激进势力的抬头和阿以纷争的持续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阿拉伯国家反对恐怖主义的斗争任重道远。
  (本报开罗4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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