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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治铁路乱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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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7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治治铁路乱收费
  本报记者 江世杰
  4月下旬,铁道部领导在全路运输工作会议上宣布:对运输收费进行彻底清理和整顿;对敢于“顶风作案”者,是干部的撤职,是工人的下岗,并公开曝光,没收非法所得。
  铁道部的这个行动,完全是基于乱收费对党和政府威信、铁路生存发展危害性的深刻认识。
  忍痛割毒瘤
  铁道部部长傅志寰、副部长刘志军,在全路运输工作会议上描述了自己亲自调查的一些乱收费事例:
  在某火车站,把集装箱从汽车吊到火车上要收取两次费:先要收取一次从汽车到地面的装卸费,再收取一次从地面到火车的装卸费。
  东北某厂向江南某火车站发运一个集装箱,货到后车站通知收货人去车站办的联运公司取货。但联运公司拒不付货,非要“送货上门”不可,并收取1700元运费。
  中原某火车站在不为货主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强行收取储运费10元/吨、生铁交易出境费10元/吨、工商费4元/吨,还无票据收取车皮计划费20元/吨、空车费100元/车、对货位费100元/车、挂车费100元/车;该站装卸队收车皮加固费80元/车,派出所收押运费600元/车……
  从大量事实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当前,铁路乱收费的情况严重:一是收费项目过多过乱,除了国务院和国家计委、铁道部批准收取的基本运价、建设基金和杂费外,五花八门的价外收费多达几十项甚至过百项。二是收费标准过高,有的超过基本运价和建设基金的好几倍,旅客货主不堪重负。三是多头收费,政出多门。四是强行收费,重复收费。名目繁多的价外收费,一方面严重影响了铁路的信誉和形象,旅客货主反应十分强烈;另一方面使铁路丧失了低运价的优势,一些高于公路和水运的实际运价,吓跑了不少货主,逼走了大量货源。因乱收费而丢失了多少市场,很难用数字统计!
  乱收费还滋生腐败,腐蚀干部职工队伍。不少单位价外收费管理混乱,流入了“小金库”和个人腰包,成为一些人挥霍浪费的财源;更多的人为了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不惜牺牲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管客流、运量是否下降,价外收费照收不误。傅志寰、刘志军感触万端地说:对乱收费这一孳生在铁路肌体上的毒瘤,必须咬紧牙关忍痛割除。
  源流同清
  标本兼治
  “不管收费项目是哪里批准的,凡是影响铁路运输市场竞争能力的,都要进行整顿,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降低标准的必须降低。”
  这斩钉截铁的话语,出自经铁道部部长办公会多次讨论定稿的《铁道部关于整顿铁路客货运输收费的通知》。
  此次铁道部整治乱收费,除了态度坚决、行动果断之外,还有三个特点:
  一是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对运输收费项目,无论是合法的或是非法的,无论是谁收取的,都要逐项清理。二是抓住源头,依法治乱。客货运输单位只能按国务院授权部门《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规范铁路收费秩序的通知》和《铁路货运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凡是不符合的一律取消。为了防止今后再开乱收费的新口子,各铁路局既不得越权擅自立项定价,也不得向地方政府申报新的收费项目。三是整章建制,规范管理。例如,对所有收费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制定乱收费处罚办法,加强收费的日常检查审核等,从而把运输收费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铁道部此次清理整顿乱收费的范围很广,工作强度很大。例如,规定铁路各级机关的党政部门,公检法机关,工会、共青团组织,各类协会、学会等团体,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倒卖车皮车票,其多种经营业务一律与运输主业及延伸服务脱钩;现行收取的候车室空调费一律取消;车站代办旅客人身意外伤亡补充保险,必须坚持旅客自愿原则,另设窗口办理;凡是在售票窗口同时出售的,包括标有“不买请声明”字样,一律按乱收费查处;铁路车站货场的派出所、保安队收取的看货费、看守费、进门费等一律取消……
  所有这些,最直接的受益者何止是广大货主和旅客!不是也还有铁路自身以及我们的整个国家吗?
  决不走过场
  “虎头蛇尾”、“走过场”、“雨过地皮湿”,是人民群众对近几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最大顾虑。铁道部此次整治乱收费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吗?
  记者感到,铁道部领导班子确实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气魄,这表现在他们已经制定以下三项措施:
  ———实行领导责任制。此次清理整顿在傅志寰部长直接领导下,由部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翟月卿和主管运输的刘志军副部长亲自抓。各铁路局、分局则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按铁道部《通知》一项一项地贯彻落实。凡清理整顿走过场或清理整顿之后出现反弹的,要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全面自查自纠。各铁路局、分局先用5月份一个月时间全面自查,对照部里的《通知》逐项进行整顿。6月份铁道部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将情况通报全路。
  ———强化监督和奖惩。各铁路局、分局要将清理整顿后允许收取和停止收取项目,通过新闻媒体向旅客货主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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