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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就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将土地分级审批改为用途管制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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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7
第4版(要闻)
专栏:

  周永康就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将土地分级审批改为用途管制制度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江山报道:今天,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周永康受国务院委托、就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作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形势发展,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若干规定已经明显地不能适应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需要。一些地方违法批地、乱占耕地、浪费土地的问题时有发生,造成耕地面积锐减,土地资产流失。据此,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总结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好的作法,草拟了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原国务院法制局在进一步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及法律专家的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
  修改现行土地管理法的重点是:将土地管理方式由以往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改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效力,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对农用地、特别是对耕地的保护;在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上收审批权,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审批权和征地的审批权;充实和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草案共6章71条,分为总则、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的利用和保护、建设用地、法律责任、附则。
  周永康最后就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关于耕地特殊保护、关于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关于土地收益的缴纳和使用、关于法律责任和执法监督几个问题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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