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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机构健全 工作网络畅通 两万教育督导人员依法督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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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7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四级机构健全 工作网络畅通
  两万教育督导人员依法督教
  本报讯 我国教育督导制度从1986年恢复重建以来,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在中等及中等以下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国教育督导人员目前已超过2万人。
  经过12年的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国家、省、地、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有效工作网络,确立了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工作方针,形成了“督政为重,督学为本,依法督导”的特色,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教。目前,国家建立了教育督导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99%的地(市)、93%的县(市、区)建立了教育督导机构,全国有一大批地、县也建立了本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广大督学不辞辛苦,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进行督导、评估、验收,仅国家督学就到达过91省(次),约447个县(次),1500个乡(次)和几千个村进行督导。
  在认真做好监督指导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同时,各地还普遍建立了面向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1997年修订下发了《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在《纲要》的指导下,对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已在全国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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