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阅读
  • 0回复

保卫藏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7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藏羚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每只成羊皮最多只能扒下2两绒毛,国外市场价格超过黄金,犯罪分子把罪恶的枪口对准了藏羚
  保卫藏羚
  秦培昌 张军维
  1997年11月11日,西藏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判处走私藏羚羊绒犯根堆有期徒刑5年。
  根堆,37岁。1996年5月,根堆在中印边界独木赤烈山口与一伙印度商人交易时,对方问他能不能搞到现在在西方市场上特抢手的藏羚羊绒,做一笔能赚大钱。根堆知道藏羚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绝对禁止捕猎,但仍然应了下来,约好来年5月在此交货。
  回到拉萨,根堆派出不少人四下去收购藏羚羊皮,在拉萨市郊专门租一座院子,雇人扒羊绒。一年下来,竟收购了近7000张藏羚羊皮,扒羚羊绒达680.25公斤!
  1997年5月2日,临近与印度商人约定的日期。根堆令人将羚羊绒全部打成大包,又雇了一辆大货车,为防备路上检查,绕道那曲,直奔独木赤烈山口。
  根堆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所作所为,其实早就纳入了海关的视线。5月7日这天,狮泉河海关主持工作的副关长白马在设在日喀则、狮泉河的卡子没有堵到根堆后,直奔独木赤烈山口。
  5月8日下午,白马关长一行人在距独木赤烈边贸市场35公里的一个山口,终于将根堆连车带人一齐截获,查获走私藏羚羊绒680.25公斤,这在西藏海关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