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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股资金请勿乱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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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7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

  募股资金请勿乱用
  本报记者 李丽辉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新股或增资配股募集资金,既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同时股东也可从上市公司的效益中得到较高收益,应该说是两全其美的好事。然而,一些上市公司在使用这些从广大股民手中募集来的巨额资金时,却常常随意改变其用途。这种漠视股东利益不负责任的做法,不能不令人担忧。
  据上海物贸信息工程公司统计,在今年已经公布年报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上市公司中,有近1/4的公司改变了募集资金的投向,近1/3的公司募集投资项目未能按计划进度开展,约1/3的公司将尚未投入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资金存在银行里。
  上市公司募股资金不按招股或配股说明书上承诺的项目进行投资,而是随意改变资金投向,变更投资项目,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据了解,一些上市公司在进行募股立项时,并没有对市场做充分的调查研究,立项依据不足。当募集资金后准备在这些项目上投入时,才发现这些立项很不成熟,市场风险很大。不得已只好取消原来立项,重新寻找投资领域和项目。也有的上市公司因为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有限,面对募集来的巨额资金,无法为其找到一条更好的出路。即使有的公司没有改变投资项目,但由于项目缺乏论证、仓促上马致使效益不佳。也有的一些上市公司本着“圈钱”的目的,什么项目能够打动股东的心就在招股、配股说明书上写什么,而实际上有的公司并不具备投资开发这些项目的能力与条件。等钱到手后,便寻找种种借口,否定以前的立项,将募股资金挪作他用。甚至有的上市公司巧立名目将钱募集到手后,将资金投到风险很大的证券市场进行炒股,也有的把资金干脆存到银行吃利息。
  上市公司变更立项,总会有些“堂而皇之”的理由,但这些理由大多经不住仔细推敲。比如,有的上市公司宣布以前的立项存在较大市场风险,与自身主营业务关联不大,故放弃以前的项目。也有的宣布以前项目因市场低迷、趋于饱和不宜介入。其实,有些情况是早就存在而非后来变化,上市公司在立项时就应该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与判断。像这样的公司连市场实际情况尚未摸准,怎么还能谈得到其对市场的预见性?
  在上市公司少则数千万、多则数亿元的募股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中小股东的血汗钱。这些股东之所以把辛辛苦苦攒下的钱交给上市公司,很大程度上是被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诱人的投资前景所打动,认为把钱投在这些项目上风险较小回报较高。如果股民当初知道这些说明书上的承诺仅仅是“纸上谈兵”的话,那么恐怕没人愿意把自己的钱交出去,不加过问地任上市公司随意支配。如果股东知道上市公司把他们的钱胡乱投资或存银行时,那么可能绝大多数人更愿意把钱委托给投资基金或自己存在银行,因为那样得到的回报可能会更好一些。
  同向银行贷款相比,在股市上融资对企业来说似乎更“划算”,因为募股资金不需付利息,没有偿还期。只要公司经营还算说得过去,那么这笔钱公司就可以一直用着。也许正是由于上市公司在募股资金运用上没有什么硬指标、大压力,所以在对待这些钱的时候也就显得漫不经心。
  上市公司在募股资金使用上的随意性,不仅损害了上市公司的信誉,更损害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这表明,不仅一些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着缺陷与问题,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为了减少和杜绝上市公司随意使用募股资金现象,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上市公司资金运用进行有效监管,防止出现利用虚假承诺项目“圈钱”等不规范行为,确保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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