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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层层加 用户实不堪 调查表明每年加价总额高达217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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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4-28
第2版(经济)
专栏:

  电价层层加 用户实不堪
  调查表明每年加价总额高达217亿元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李安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各主要用电行业电费负担进行了调查,发现各地擅自出台电费加价措施相当普遍,每年加价总金额高达217亿元。除了山西在0.40元左右外,相当一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农村电价在0.60元至0.80元,高的达到2元至3元。城市电价全国平均是0.42元,华东地区0.53元,东北、华北0.37元。
  1987年,国务院曾发布文件,同意各省对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加收2分钱作为地方办电基金。而一些省市此后在国家规定征收的基金外,又自行加收了电力建设基金、电网改造基金等,致使电价一年高过一年。调查中发现,各地省级加价少的每千瓦时1至2分,多的达4分;部分地区地、市也比照省里的作法层层加价,个别省、地(市)两级加价合计加价每千瓦时多达6至8分。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管理司已要求各地整顿电价秩序,取缔各类乱加价。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违反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自立名目或超范围、超标准加收的建设基金和附加费用一律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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