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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轿车”还是“家用汽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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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4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家庭轿车”还是“家用汽车”?
  本报记者 江世杰
  前不久到西欧。陆上交通,以汽车为主要工具。因为每天摄进眼睛的影像多是汽车,所以大脑也就情不自禁地总想一个问题:眼下,我们中国应该讲“轿车进入家庭”还是“汽车进入家庭”?汽车工业应该发展“家庭轿车”还是“家用汽车”?
  我的初步结论:应该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据笔者近几年出国时的观察,在经济发达的北美、澳洲、西欧以及经济欠发达的非洲,进入居民家庭的汽车多种多样。除了各种型号的轿车,还有微型客车和小客车(面包车),轻型客货两用车(俗称“皮卡”),以运货为主的微型厢式货车。特别是在美国,小伙子、大姑娘开着马力强大的“皮卡”在高速公路上飞驰的景象随处可见。有研究材料说:美国的轿车与商用汽车产销量之比为57∶43,接近于1∶1,在发达国家中是最高的。这是因为:美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农家既是生活单位又是生产单位,所以美国农家的必备车是既能载人又能装货的“皮卡”,而不是只能载人的轿车。
  中国也是农业大国,农民也需要既能载人也能载货的“皮卡”。中国农民的“皮卡”就是农用汽车。1985年全国农用汽车产量只有1万多辆,1995年上升到了230万辆,1997年底全国农用汽车保有量大概在1000万辆左右。这就更加有力地证明:进入老百姓家庭的绝不仅仅是轿车。
  发展轿车工业,轿车进入家庭,这是国务院颁发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所明确了的。现在需要思考的是:只强调发展轿车和轿车进入家庭,涵盖面是不是窄了一些?如果将“发展家庭轿车”和“轿车进入家庭”扩展为“发展家用汽车”和“汽车进入家庭”,是不是对发展中国汽车工业更为有利?
  我以为,“家用汽车”是相对于“公用汽车”、“商用汽车”而提出来的。家用汽车的基本概念,似乎可以这样设定:凡是由家庭出资、家庭使用,而非公款购买、单位使用,且主要用于家庭生活、生产需要的一切汽车,都应在“家用汽车”之列;不管它是三轮的或是四轮的,是轿车、面包车或是轻型客货两用车、农用车;专门用于载货的大卡车、载人的大客车,即使是家庭购买、家庭使用,只应归类于商用汽车而不应属于“家用汽车”。
  当前应该讲“发展家用汽车”和“汽车进入家庭”,还出于“以本国市场为主战场参加国际竞争”的考虑。我国家用汽车市场可以分为三块:一是100多个大中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是中国境内最高的,他们中间的相当一部分人,必然要或先或后地购买档次不同的家庭轿车;二是广大农村,收入低又缺乏公共交通系统,他们需要经济、实用、安全的农用汽车来作为生产工具和交通工具;第三块是中小城镇,前些年我国年产近1000万辆的摩托车主要销往这里。现在他们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总想把摩托车换成能避风遮雨并且经济、安全的超微型汽车(如同日本的轻四轮车,包括轿车、厢式车、货车)。发展家用汽车,能够把这三块市场的需求都照顾到,即使我国很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把进口轿车的关税降得很低,很难在轿车市场与外国汽车厂家一争高下,然而却能保住第二块、第三块市场,这也算是民族汽车工业的胜利。
  据说前不久,专家将汽车行业评为未来我国第一优势产业,他们的依据是公款购车将很快向私人购车转变。买车是12亿人的事,不论城市和农村都有一个解决“行”的现代化问题,大力发展家用汽车就显得很必要了。而只强调发展家庭轿车,是不够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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