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阅读
  • 0回复

我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同意互换代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1-20
第1版()
专栏:

我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同意互换代办
【新华社十九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基于增进双方关系的共同愿望,经过协商后,在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双方同意互换代办。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