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阅读
  • 0回复

中国足协对近期违纪球员作出处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4
第8版(体育)
专栏:

  中国足协对近期违纪球员作出处罚
  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鉴于在8月9日进行的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十七轮比赛中,广州松日队与广州太阳神队部分球员有违纪行为,中国足球协会今天在这里宣布了处罚决定。
  在这场比赛中,广州松日队的哈拉在争抢球时,以可能危害对方的动作与广州太阳神队的彼得发生冲突,彼得报复性地推摁倒地的哈拉,二人被裁判员红牌罚出场。广州太阳神队的吕建军从替补席跑入场内,推犯规倒地的对方运动员,引起纠纷;广州松日队的高洪波上前推吕建军,广州太阳神队的马卓钧从替补席冲出,跳起拳击高洪波。
  这些行为均违反了《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根据该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予以广州松日队队员哈拉停赛两场的处分,该停赛从甲A联赛第十八轮起,至第十九轮结束止。
  二、予以广州松日队队员高洪波停赛两场的处分,罚款1000元。
  三、予以广州太阳神队队员彼得停赛三场的处分,罚款1000元。
  四、予以广州太阳神队队员吕建军停赛三场的处分,罚款1000元。
  五、予以广州太阳神队队员马卓钧停赛六个月的处分,该停赛从1998年8月10日起,至1999年2月9日后止。罚款3000元。
  六、处以广州松日俱乐部罚款500元。处以广州太阳神俱乐部罚款2500元。
  另外,在8月2日八一队与北京国安队的比赛中,八一队7号潘毅报复性地踩踏倒地的对方球员,严重违纪,中国足协已作出处罚:
  给予八一队队员潘毅停赛六场的处罚,罚款3000元。处以八一足球俱乐部罚款1500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