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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客”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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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4
第9版(大地周刊)
专栏:文化漫笔

  “好客”小议
  鲁一夫
  去年9月,随一摄制组到外地拍摄一部农业科教片,在所到的几个市、县,都受到了有关单位的热情周到的接待。安排住星级宾馆自不必说,仅这一日三餐就很够意思了。不但要“吃一餐换一个地方”,而且每餐不管人多人少,都是一席很上档次的套餐。在宾主们几轮觥筹交错、酒酣饭饱之后,再看看酒菜,酒是瓶空杯干,上多少喝多少,不喝光不够意思;而菜呢?不说是剩五分之三,起码也剩二分之一。更难理解的是,当地没有“打包”“兜着走”的习惯,还说“这多难看”,“此处不兴这个”。席间,我曾问一位陪同人员,这样吃法是很大的浪费,何不换个吃法,譬如现吃现点,吃多少点多少,剩下的可带走。他非常自豪地说:“我们这里人自古就有好客的传统,对客人总是盛情接待,不这样就显得我们太寒酸、太没有水平了。”我想,他说的倒是句实话,也是人之常情,还能说什么呢?
  从外地回来,自然又过上往日的平淡生活日子。但想起这次的外地见闻,总感言犹未尽,故写此小文,既非指责,更非举报,只说一个理儿,权作言无不尽吧。
  就我所知,我们去工作的县、市,自古就是一个非常好客的地区,具有善待客人的传统美德。不论城市或农村,也不管家贫或家富,都是把有客上门看成是一种荣耀,尤其对远道而来的客人,更是热情非常,总要把当时家里最好的食品拿来招待客人,只要是客人需要帮忙的事情,都是想尽一切办法去做,尽量使客人满意。当然,这多指一家一户的人文习俗。
  而现在说的“好客”,不仅是那些“一家一户”,更多的则是那些“大家大户”。所谓“大家大户”,自然主要是那些属国家所有的大中小型企事业单位。他们都有一定的财务自主权,也是不管“家贫家富”,在用公款招待“客人”,特别是招待那些主管本单位工作的各级领导部门和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系的大小实权部门的“客人”方面,总是挖空心思,不遗余力,积极热情而周到,实在是继承和发展了先辈好客的传统“美德”,只是少了些纯朴情,多了些奢华味,或多或少染上了某些功利色彩而已。
  好客,固然是一种良好的习俗和美德。但据今而言,则要看你怎么个“好”法。如果说自家或个人那么好客并就自己的实有能力去善待客人是美德的话,那么现在的一些“大家大户”的那种“好客”就只能算是一种丑行了,因为他们花的不是自己腰包的钱,自然是越慷慨越体面,越“有水平”越光荣。这也正是那位陪同人员没说也不好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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