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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强调 深入宣传贯彻消防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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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强调
  深入宣传贯彻消防法
  本报北京讯 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毛磊报道:近年来,我国火灾形势比较严峻,1993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2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达88起。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日前指出,宣传、贯彻消防法,对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贾春旺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公安部举行的宣传贯彻消防法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番话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同志在介绍这部法律时说,新通过的消防法贯彻了江泽民同志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反映了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消防工作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强调了火灾的预防和重点管理工作,使消防安全责任更加全面、明确和具体,同时用法律形式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违反法律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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