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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学术讨论会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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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5
第5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术信息

  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学术讨论会综述
  □林善浪 刘慧宇 黄瑾
  中国《资本论》研究会第九次学术讨论会不久前在福州召开。这次会议以《资本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为中心议题,主要探讨了以下几个问题。
  关于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代表们认为,要正确认识改革开放以来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上升的现象。首先,公有制除了纯粹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外,还有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部分,主体地位没有动摇。其次,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增大不是像某些前社会主义国家那样实行私有化造成的,也不是由于公有制经济不如私有制优越造成的,而是由于我国过去片面发展重工业,改革开放以后,轻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大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带来了迅速发展的机遇,而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也决定了要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再次,非公有制经济的相对快速发展在当前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有的代表认为,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深入探讨公有制实现形式,具体包括四个层次:公有制的形式,包括纯粹实现形式和混合实现形式;公有制经营形式;公有制的组织形式,如业主制、股份制、企业之间的各种横向联合组织;公有制的分配形式。
  关于资本和公有资本。有的代表认为,资本具有二重性。作为最一般的规定,资本是自行增值的价值,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是其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范畴。另一方面,作为某种生产方式的资本又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由这种生产方式本身产生的条件和性质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条件就是雇佣劳动;在社会主义社会,资本和劳动对立的扬弃,联合劳动取代了雇佣劳动,成为公有资本存在和增值的条件。有的代表认为,资本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范畴,按资本的本性组织生产,是国有企业走出困境的关键所在。
  关于资产重组。有的代表认为,要把国有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企业改制贯穿于资产重组的全过程。企业兼并重组应通过市场机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要片面追求扩大规模。企业兼并必须依托股份制形式,广泛动员各种非国有制经济力量,才能建立具有合理规模和灵活机制的大企业集团。政府的扶植和干预是必要的,但主要应体现在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上。同时,对兼并重组的负面影响要有充分的认识。这种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规模扩大,引起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产生相对劳动力过剩;二是某些部门会产生垄断。为此,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各种再就业形式,注意限制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有可能形成垄断的兼并行为。
  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有的代表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不是某一社会制度特有的现象,而是市场经济共有的现象。按生产要素分配,如劳动的投入者取得工资、资本的所有者获得利润或利息、土地的所有者获得地租等,是指取得收入的形式。相同的收入形式可以反映不同的分配关系。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体现了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关系;利润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体现了按资本分配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工资是按劳分配的一种形式;利润是公有资本的收益,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说的是社会主义分配关系;按生产要素分配,说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收入形式。从分配对象看,按劳分配属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在价值形态上局限在V的范围内;按生产要素分配则属于整个国民收入的分配,在价值形态上既包括V的分配,也包括M的分配。有的代表认为,要把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这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区别开来。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虽然认为价值是活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排斥和否定其他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形成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生产力的发展有赖于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就必然存在与这些生产要素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方式。按生产要素分配不仅没有背离劳动价值论,恰恰是纠正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劳动价值论的片面理解,恢复了它本来的科学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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