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阅读
  • 0回复

构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新空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5
第6版(经济专页)
专栏:

  构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新空间
  王均生
  当前,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还存在速度慢、比重低、规模小等问题,急需量质并举,迅速扩大数量、膨胀规模,实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目标。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落实鼓励政策,迅速扩充个体私营经济数量。扩充个体私营经济数量应主要从扩大个体私营经济从业队伍入手。要在居住、办理证照、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落实鼓励政策,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镇搞个体私营经济,吸引外地客商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引导城镇待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扶持下岗的国有集体企业干部、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
  实施扶持政策,膨胀个体私营经济规模。对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在征收费用、企业登记、开发新技术、融资等方面应实行扶持政策,并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区、乡各级重点骨干个体私营企业,优先扶持,重点保护,提供服务,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
  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稳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在税收上可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充分用活减、免、缓等各项政策,提高个体私营经济从业者的积极性。
  要大力拓展个体私营经济经营的新空间,使个体私营经济成为最有活力的新的增长点。要放宽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范围、放宽经济主体,放手让个体私营经济参与培育大市场、发展大流通、搞活大商贸。要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参与发展金融、信息、技术、房地产、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个体私营业户向大规模、高技术、外向型方向发展。
  要打破所有制局限,支持个体私营企业主跨行业、跨地区经营,实行多种形式的横向联合。鼓励个体私营经济业户参股入股投资兴办股份制企业,参与承包、租赁、兼并、购买国有和集体企业,使个体私营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为山东日照市委常委、东港区委书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