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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着公粮‘游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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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1-22
第3版()
专栏:报纸巡礼

“挑着公粮‘游行’”
湖北日报十月十五日刊登了一篇小品文:“挑着公粮‘游行’”。这篇小品文有力地揭露了湖北大冶县粮食局城关粮店某些工作人员在接受粮食入库工作中严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
大冶县姜桥乡农民,同湖北许多地区的农民一样,在支援国家工业建设、支援解放台湾、支援灾区人民的口号下,踊跃提前预缴公粮。九月十九日天还未亮,这个乡就有两百个左右农民挑着近一万四千斤公粮,从姜桥来到十多里路外的墈头粮库等候收粮。
但是负责收粮工作的大冶县粮食局城关粮店的工作人员怎样对待姜桥乡农民的这种爱国举动呢?
从小品文中,人们看到:当送粮的群众(不止是姜桥乡的,还有其他乡的)从天不亮等到天亮时,我们的粮店干部还在酣睡之中。大家等得发急了,推举一个乡支部书记去叫门。门开了,粮店副主任段书珍劈头就说:“我们的工作是有时间的。你们这早来吵什么?钟(指大冶初中的起床钟)还没有响哩!”乡支部书记告诉他:“天亮了,该起床了,同志!”这位段副主任有些不满了,反问道:
“你是什么干部?”
大冶初中的钟声响罢,粮店的干部开始上班。保管员柯交首先向送粮的各乡干部宣布了段副主任的规定:“我们收粮是有计划的,你们乡里负责同志今天报一万斤,就收你乡一万斤,报两万斤,就收你乡两万斤,多一斤就不磅,差一斤就由你们负责。”城关粮店的统一规定并不是口头上说说的,而是被严格执行的。例如团结乡在九月十八日多送的一千二百斤公粮,就曾被坚决退回,直到第二天才收下。
但是,城关粮店收粮的计划性还不仅表现在
“多一斤就不磅,差一斤就由你们负责”上,而且表现在不问实际情况、硬性规定入库地点上。这样,在保管员柯交的指挥下,姜桥乡送粮农民和黄五庄乡送粮农民不得不来个相向运输。同时,由于实际掌握指挥权的人不止是保管员柯交,还有粮食局和粮店的其他一些干部,因而“挑着公粮‘游行’”的事情就出现了。姜桥乡的两百个左右的农民,挑着近一万四千斤公粮由墈头到东街后仓,又由东街后仓到徐家垴,再由徐家垴到粮食交易所,而最后,又回到了东街后仓。姜桥乡农民在这次“游行”中不仅花费了两个多钟点,不仅要走过一座沉入水中三、四寸的半里路长的浮桥,而且受到了保管股长刘华文的申斥。
姜桥乡送粮农民用一句话总结了大冶县粮食局及城关粮店的工作。他们说:“难道叫我们这样三回九转的挑着公粮‘游行’,就是大冶粮食局的计划吗?”
像大冶县粮食局城关粮店干部段书珍等以这种恶劣的官僚主义态度对待公粮入库工作,显然是不能容忍的。因此,这篇小品文在报上刊出后,不仅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而且引起了领导机关的极大注意。中共湖北省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立即指示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中共黄冈地委在看到报纸后,也及时打电话给中共大冶县委,责成他们迅速检查处理。
现在,这个“挑着公粮‘游行’”的事件已得到了严肃的处理。湖北日报在十一月三日刊出了中共大冶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大冶县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对这事的处理决定;违背党和政府的政策以及失职的工作人员都受到了应得的处分。大冶县粮食局负责干部和城关粮店副主任段书珍等在报上做了公开的检讨。湖北省人民政府粮食厅也在报上发表了“接受大冶‘挑着公粮游行’事件的教训,努力作好粮食入库工作”的文章。这些检讨和文章表明,从这次的“挑着公粮‘游行’”事件所应当吸取的教训,就是必须加强粮食部门特别是基层粮食保管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粮食工作人员的政治认识和政治热情,同时要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以适应当前征粮购粮工作的要求。(邹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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