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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一周年 中朝两国国家领导人员互致贺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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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1-23
第1版()
专栏:

庆祝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一周年
中朝两国国家领导人员互致贺电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致电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枓奉、内阁首相金日成、外务相南日,祝贺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一周年。电文如下: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枓奉同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同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南日同志:
值此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一周年之际,谨向朝鲜人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一协定的签订和实施使中朝两国人民在并肩抗击美国侵略者的战争中所结成的战斗友谊获得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以钦佩和欢欣的心情祝贺朝鲜人民在执行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的三年计划中所获得的辉煌成就。
朝鲜人民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争取朝鲜的和平统一所作的不懈斗争,一向为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深切关怀和同情。朝鲜问题必须在尊重朝鲜人民的民族权利和有利于保障亚洲和世界和平的原则下获得解决。中国人民将继续全力支持朝鲜人民这一正义事业,直到最后的胜利。
中朝两国人民兄弟般的和日益巩固的友谊万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刘少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 周恩来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于北京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致电毛泽东主席,祝贺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一周年。电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同志:
值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一周年之际,我以全体朝鲜人民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以及我个人的名义,谨向您,尊敬的主席同志,并通过您向兄弟般的中国人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致以深深的感谢和热烈的祝贺。
朝中两国所签订的这一协定,进一步加强了朝中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经济、文化联系,并在繁荣和发展我国战后人民经济的恢复和建设事业中,成为保证各项成就的主要因素之一。
我确信:朝中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团结和兄弟般的协助以及文化交流将进一步加强和发展。祝您在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亚洲及世界和平的崇高事业中获得更大的成就。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 金日成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平壤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枓奉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祝贺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一周年。电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同志:
值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一周年之际,谨向尊敬的您,委员长同志,致以热烈的祝贺。
我确信,我们两国之间所签订的这一协定,保证了朝鲜人民恢复和发展战后人民经济的各项成就,并将在和平统一我国的事业中作出巨大的贡献。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 金枓奉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平壤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南日致电我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祝贺中朝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一周年。电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同志:
欣逢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及文化合作协定签订一周年之际,谨向尊敬的您致以衷心的祝贺。
我确信:在反对共同的敌人美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斗争和恢复、建设战后人民经济的事业中,所结成的朝中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团结和朝中两国之间的经济及文化合作关系,将进一步地得到加强和发展。祝您在为亚洲及世界和平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的事业中获得更大的成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务相 南日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平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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