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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集中力量 严厉打击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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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16
第2版(要闻)
专栏: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集中力量
  严厉打击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
  据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王雷鸣)为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部今天发布了清理收缴爆炸物品和严厉打击涉及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通告重申,国家严格管制爆炸物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雷管、导火索等各类爆炸物品,非法持有、使用和私藏爆炸物品,或者在托运的行李和邮寄的邮件中夹带爆炸物品,以及非法携带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
  通告强调,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否则没收爆炸物品和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通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开展收缴爆炸物品的统一行动,加大对涉及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并广泛宣传发动群众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检举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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