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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采用公告方式 长沙强化案件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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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17
第4版(地方新闻·广告)
专栏:

  法院采用公告方式
  长沙强化案件执行
  本报长沙5月16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昨天,长沙市人民法院宣布,长沙市各法院开始采用公告执行方式,强化案件执行。
  据介绍,长沙各法院今年一季度案件执行率仅19.8%。为了改善执法环境,维护法律的尊严,推进案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长沙市全市各法院开始采用公告执行方式,对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债务向社会公告,公开接受舆论监督,促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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