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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问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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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10-10
第4版()
专栏:

  读者问答
编辑同志:下面两个在我们这里发生的婚姻问题,请你们解答:
一、武安新区在外做生意的很多,大部都是在东三省。有些人是在敌人投降前二年就往外走了,敌人投降那年春天还来信,因交通关系不能回来,幼小在家订了婚,现在女人提出解除婚约。有的在敌人投降那年往外走了,女人现已超过结婚年龄(按婚姻法令年龄),也提出解除婚约。这问题如何解决?
二、斗争对象的女人,现在是否可以和翻身农民结婚?(斗争对象有的逃跑外乡,有的已被处死。)
                      武安二区公所 张志远志远同志: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从小家庭订婚,现未婚夫已到关外去了,没有音信,女方提出解除婚约,只要出于自愿,是可以的。但对方如是穷人,出外是去作学徒或店员,过去二人关系很好,政府可以先作些劝说,然后再由女方自己决定。
二、一般说来,翻身农民不应和地主女人结婚,应先将地主女人管制起来,叫他劳动,向农民低头,改造思想,过些时候再说,现在随便和地主女人结婚,一方面打乱了农民与地主对立的阵营,容易破坏农民的团结;而且女人思想不好,不能劳动,对该农民也不利,特别是干部、积极分子,最好不要和地主女人结婚,以后地主女人有了转变再看。此致
 敬礼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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