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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理应多出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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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17
第1版(要闻)
专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再就业

  工会理应多出力
  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张国祥
  工会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理应为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和再就业献计出力。
  近年来,各级工会一直把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成绩。目前,全国工会开办的800余所职业介绍机构,已成功地介绍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再就业50余万人次;建立职业培训机构1300余个,累计举办培训班34000余次,仅1996年、1997年就培训职工218万人,通过培训重新上岗的100余万人中,50%以上是女职工;兴办工会经济实体12万多家,吸纳就业人员73.6万人;协助政府建立解困贸易市场,为下岗职工提供临时就业机会;进行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转观念,迎挑战,做主人”和“下岗之路该怎么走”的大讨论及评选下岗职工“再就业明星”等活动。最近,全国总工会又对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网络、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大力兴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即全国工会系统通过扎实有效的努力,力争每年完成150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任务,力争每年使100万下岗职工重新获得就业机会。
  今后,各级工会要继续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下岗职工的情况,倾听群众的呼声,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积极参与再就业政策的制定,适时提出政策建议,并通过强有力的群众监督,推动再就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和不断完善。要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工会组织系统较健全的特点,进一步做好职业介绍工作;利用工会的各类学校和活动阵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灵活多样的转业转岗培训,帮助下岗职工掌握急需的实用技能;从各地实际出发,继续办好工会企事业,直接为下岗人员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协助政府充分发展以吸纳下岗职工为主的社区服务,办好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基地、生产自救基地、解困贸易市场,组织更多的下岗职工从事临时性就业;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认真审议职工下岗和再就业方案,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还要继续把实施送温暖工程同促进再就业结合起来,协助政府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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