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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法院 开展公私合同和契约的公证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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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1-23
第3版()
专栏:

上海市人民法院
开展公私合同和契约的公证工作
上海市人民法院决定自十一月下旬起,普遍开展公私合同、契约的公证工作。
上海市人民法院曾于上半年在中国医药公司上海采购供应站重点进行加工订货契约的公证工作,通过公证,对资本家进行了守法教育,审查了契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在契约上载明订约双方对契约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契约应负的法律责任。契约履行后,资本家虚报成本、偷工减料、违约延期的现象显著减少,同时推动了国营企业改进采购制度。
但是,上海市承接国家加工订货、包销、收购业务的私营工厂很多(据目前估计约有八千五百余家),所制产品的品种也很复杂,而不少资本家在履行合同中违约延期、粗制滥造的现象相当严重。如中国五金公司上海采购供应站今年九月份以前向私营工厂订购的机器螺丝延期交货的数量达百分之三十七以上;中国百货公司上海采购供应站八月份订购搪瓷用品一批,不法资本家以次货充好货违约事件达一千一百次。所有这些,都影响到国营企业的计划生产和计划供应。上海市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发挥公证制度在保障国家经济建设方面的作用,已指示老闸、黄浦、新成、江宁、榆林、长宁等区人民法院办理所在地区的公私契约公证,上海市人民法院将直接负责逐步开展中国百货公司上海采购供应站及上海市贸易信托公司的加工订货合同、契约的公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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