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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批评 改进工作 不该发出的文件被撤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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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20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批评以后

  接受批评 改进工作
  不该发出的文件被撤销
  4月15日,本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一份不该发出的文件》的调查汇报,批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技术监督局以文件形式发布《牡丹江市技术监督局办案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的做法,指出如此管理办案经费,容易诱发滥罚多罚行为。文章见报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传卿当即批示:看来,停止下达罚没指标的这个决定在一些基层尚未完全落实、做到。能否做些调查工作,把存在问题点一点。
  4月23日,牡丹江市技术监督局局长、主管副局长来本报通报了有关情况,表示接受批评,认真改进工作。他们认为,文件中将办案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的提法与我国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出入,尽管实际上是一种计算方法,是对机关内部经费使用管理上的改革探索,但文字表述与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相违背。因此,4月17日,牡丹江市技术监督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撤销这个文件,并着手研究新的经费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 王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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