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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和谐与稳定——中国律师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提供法律服务掠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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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走向新世纪的中国律师业

  为了和谐与稳定
  ——中国律师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提供法律服务掠影
  本报记者 王比学
  24岁的常江是江苏省苏州市一家外资公司的翻译,1995年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她工作兢兢业业,曾多次获得最佳业务奖。可万万没有想到去年11月,却被公司无故辞退。没办法,她只好聘请苏州东吴律师事务所沈同仙律师为其代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在沈律师的据理力争下,今年3月,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撤销辞退常江的决定。
  常江是幸运的,因为有律师帮她讨回了公道。在中国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劳动者像常江一样,通过律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为民工讨公道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往往处于弱者的地位。律师代理劳动者参加诉讼,可在很大程度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河北定兴县118名农民1995年10月受雇到北京市房山城乡建筑企业集团总公司第十一工程公司承建的北京国际体育发展中心工地施工。当初,民工与公司口头约定劳务报酬为每日35元,按月结算。可这些民工辛辛苦苦干了3个多月,直至1996年春节,一分钱都未拿到,只好借钱回家过年。此后民工多次催要,公司一直拖延。民工曾先后找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认为已过仲裁时效,不予受理。这些朴实的民工怎么也想不通。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决定联名上访,赴京请愿。眼看一场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将要发生,在这关键时刻,由于律师的介入,事情发生了转机。北京新达律师事务所朱自强律师在听完民工的哭诉后,一方面耐心地做民工的说服教育工作,稳定其情绪;另一方面积极调查取证,代理民工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今年1月,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北京市房山城乡建筑企业集团总公司给付这118名民工工资231500元。建筑公司不服,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捧着沉甸甸的判决书,民工代表激动地对朱律师说:“谢谢,谢谢!要没有律师的帮忙,我们是有冤都没处喊啊!我们一辈子也忘不了你们律师。”
  “跳槽”的代价
  劳动法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它在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的同时,也保护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细心的人也许还记得去年被新闻媒介“炒”得沸沸扬扬的卢亮“跳槽”一案。此案表明,由于律师的介入,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告诉人们,“跳槽”是要支付企业违约金的。卢亮,北京琉璃河水泥厂新线分厂厂长,他在琉璃河水泥厂工作16年间,有9年时间是在国内外进行培训,是琉璃河水泥厂的挑大梁管理干部。1995年11月,卢亮以发展事业为由提出书面辞职报告,水泥厂不同意。随后,卢亮到了北京兴发水泥有限公司工作。琉璃河水泥厂愤然向卢亮和北京兴发水泥有限公司提出索赔。琉璃河水泥厂聘请了中国唯一具有劳动法硕士学位的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姜俊禄为其代理。姜律师接受此案后,认真分析案情,首先指出卢亮的行为是违约行为,但违约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合同并没有约定。姜律师于是从企业的经济损失考虑,通过查找企业的生产月报,确定企业的损失。去年5月,此案以调解方式结束,卢亮和兴发水泥有限公司共同赔偿80万元给琉璃河水泥厂。
  非诉活动筑起第一道防线
  律师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提供法律服务不只是局限于参与诉讼活动,更多的还是靠提供非诉讼的法律服务,如解答咨询、起草审查劳动合同等。
  下岗人数的增多,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下岗后的生活补助、医疗、再就业等,若解决不好,很可能引发社会矛盾。解答咨询可以帮助职工正确理解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消除职工与企业的对立情绪。早在1994年,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就与全国最大的职业介绍中心——北京西城职业介绍中心联合推出为失业求职人员提供的律师现场免费咨询,得到了求职人员的一致赞赏。西城职业介绍中心负责人说:“律师为求职人员提供法律服务,为求职人员办了一件大好事,为社会分了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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