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纪念《国防法》实施一周年 五百城市举行系列宣传活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25
第4版(要闻)
专栏:

  纪念《国防法》实施一周年
  五百城市举行系列宣传活动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军委法制局等单位共同举办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实施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今天开始在全国500个城市同时展开。
  这次宣传活动通过在电视台播放《国防法》宣传公益广告、举行文艺演出、向群众发放《国防法》宣传特刊、组织军乐队演奏爱国主义歌曲、开展“兴我中华、爱我国防”大型演讲报告会等形式,向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国防法》,以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主要领导参加了宣传的各项咨询活动,并为报刊撰写文章指出,加大《国防法》的宣传力度,不仅可以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振奋民族精神,提高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而且可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支持国防建设、军队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国防法》于1997年3月14日经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江泽民主席签发主席令予公布后实施。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法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