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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院与香港明珠兴业集团签订协议 合建上海设计艺术分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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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25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中国美院与香港明珠兴业集团签订协议
  合建上海设计艺术分院
  本报讯 中国美术学院和香港明珠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管理中国美院上海设计艺术分院的协议,日前在杭州签订,双方法人代表潘公凯教授和黄坤先生在协议上签字。
  中国美院上海设计艺术分院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于1997年正式成立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双方决定合作建设、管理上海设计艺术分院并成立相关的设计艺术经济实体,合作培养设计艺术高级人才,开发设计艺术产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香港明珠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学院发展情况分期投入新建校舍的基建经费1亿元人民币。第一期工程基建投资为2220万元人民币,预计于1999年秋季竣工并投入使用。上海设计艺术分院及其经济实体将实行“一校两制”的办学机制,实行聘任制和董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负责制。 (胡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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