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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掩盖不住事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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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22
第3版(国际)
专栏:

  谎言掩盖不住事实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 朱成山
  5月22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的一批历史学家,以及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等人,聚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对将在日本各地公开上映的影片《自尊———命运的瞬间》进行了批驳。与会者认为,这部影片公然为甲级战犯东条英机招魂,极力否认南京大屠杀事实,这是对中国人民感情的再伤害。
  打开影片《自尊》的剧本,其中煞费苦心地炮制了有关南京大屠杀的片断,读来令人气愤。影片《自尊》中涉及否认南京大屠杀的,主要集中在第66、67、69三个分镜头中。本文就其影片中炮制的谎言予以揭露,以还历史的真面目。
  “证人的证言全部是传闻”吗?
  为了混淆视听,影片《自尊》中出现了当年曾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出庭的真名真姓的证人,如南京美国圣公会的牧师约翰·马吉,南京鼓楼医院的外科医生罗伯特、威尔逊,南京红十字会副会长许传音等,影片有意对他们的证言进行了歪曲,再借助律师的故意询问,演变成“证人的证言全部是传闻”,进而臆断出南京大屠杀是“捏造的谎言”。
  历史的事实果真如此吗?只要考证一下当年应邀赴东京远东国际法庭为南京大屠杀案作证的中外证人的资料,便不难找出答案。
  首先,在南京经历了为期6周的地狱般恐怖生活的证人,其证言绝不能看成是传闻。当年在东京为南京大屠杀作证的有马吉、威尔逊、贝德士、许传音、梁廷芳、伍长德、尚德义、孙君、陈福宝等人,在日军南京大屠杀施暴期间,他们全部留在南京,他们亲眼目睹了日军加害的暴行和受害者的不幸遭遇,他们的证言才是可贵的历史见证。
  其次,对受害当事人的直接取证材料也不能看作是传闻,应视为第一手资料。例如《马吉日记》和《威尔逊日记》中记述的幸存者李秀英、夏淑琴的遭遇,与李秀英、夏淑琴本人的回忆完全吻合。
  第三,当年在远东国际法庭上,直接陈述亲眼所见日军暴行的,也不乏其人。譬如,1946年7月27日,在对南京大屠杀案的审讯中,检察官问见证人许传音:“南京陷落前后日军暴行如何?”许答:“余曾亲见相识之中国人被杀,卧倒于其屋大门口,尸体均为一般老幼男女。”7月29日,法官听取了南京大屠杀另一见证人贝德士教授的陈述:“妇女亦多被强奸,余所知之妇女三人,曾被带去强奸,其中一人且为大学教授夫人。余曾五次目睹强奸事件。”至于幸存者伍长德、梁廷芳、陈福宝等证人,当年都曾在远东国际法庭上,陈述自己如何在集体屠杀中死里逃生的亲身经历。又怎么能说“证人的证言都是传闻”呢!
  “南京事件的证人提供的证据价值几乎等于零”吗?
  事实证明,远东国际法庭证人证据是十分确凿的。我曾在北京、上海等地专访了现仍健在的远东国际法庭中国检察官首席顾问倪征 以及检察官秘书裘 恒、高文彬先生,他们对当年的法庭工作仍记忆犹新。在日本,他们查找了大量的档案资料,终于找出了一批像《东京日日新闻》中刊登日军两少尉举行“杀人竞赛”等几则消息的证据。
  1946年3月至6月,裘 恒受命两次回国寻找证人证据。为了达到公平与公正,远东国际法庭委派美国的马罗上校和石登助理检察官同时来南京,搜集了100多份有关南京大屠杀的书面证词和证据,并按国际通用的英美法律程序作了“誓证”。
  最为重要且最有价值的,是马吉牧师当年现场拍摄的照片和电影胶片,它客观地记录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成为一颗抛向日本战犯的“重磅炸弹”。
  远东国际法庭差不多花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听取了来自中国的十多位中外证人的证言,接受了100多件书面证词和文件,并审讯了松井石根本人。法庭确认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是现代史上破天荒之残暴纪录。在判决书中,用两个专章的篇幅,作了题为“攻击南京”和“南京大屠杀”的判词,确认了日本侵略者在南京所犯的罪行。
  谎言掩盖不了血的事实。远东国际法庭审判的正义性、合法性和权威性不容置疑。
  究竟谁在“诡辩”?
  影片《自尊》中有中国证人许传音和日本伊藤辩护律师关于无辜平民和放下武器的军人该不该杀害的一段对白。在伊藤看来,日本当时在南京完全没有杀害无辜平民,所杀害的只是“伪装成市民的军人”。当许传音进一步指出“我们不应该把放下武器的人看作是军人”时,这位理应懂得国际法的律师却指责证人“这是诡辩”。
  那么,究竟谁在诡辩呢?
  首先,1937年在文明古都南京有20多万无辜平民遭日军屠杀,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正因为屠杀俘虏的扩大化,祸及了大量的无辜平民,才导致了大规模的屠杀。例如,现在仍健在的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中,有李秀英、夏淑琴、潘开明、伍正禧、倪翠萍、刘永兴、唐顺山等,他们是在日军进行疯狂屠杀时侥幸免于劫难。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近年来都应邀去过日本,控诉当年亲身受害的经过。他们的证言曾在《朝日新闻》、《每日新闻》、NHK电视等日本新闻媒体上广为传播。而影片《自尊》的制作者们这种死不认账的做法,实在令人遗憾和气愤。
  其次,不杀并优待俘虏,放下武器的军人应当视同平民对待,这是国际战争法规早已明文规定的。正因为日军执行“大体上不保留俘虏,全部处理之”的命令,使得“杀俘合法化”,有9万多中国俘虏在南京惨遭杀害,战后在远东国际法庭上追究战犯的杀俘责任,这是合理合法、天经地义的。事实上,在“杀俘”的幸存者中,如军医梁廷芳,警察伍长德,军人唐广普、李高山等人,他们当时确实已放下武器,换上平民服装,并且均未“伺机袭击日本士兵”,但仍被日军搜捕,只是在集体屠杀时幸免于难。再看看中国人是怎样对待日本战俘的呢?战后,国民政府曾用中国的军舰,把大约200万滞留在中国的日本俘虏送回日本本土。即使对那些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罪大恶极的战犯,新中国政府仍坚持对其教育改造,生活上予以优待,令其重新做人,并最终将他们特赦。相比较而言,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多年后的今天,影片《自尊》的炮制者们,仍寻找种种借口宣传“杀俘”合理,并竭力为战犯开脱罪责,请问良心何在?公理与正义何在?
  《自尊》的炮制者们抛出这部影片的根本目的是否认历史事实,进而推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正义判决,为二战中世界人民的公敌东条英机、松井石根之流招魂。《自尊》的出笼再次提醒人们,尽管二战已过去半个多世纪,但日本社会上仍有极少数人还在千方百计地美化侵略,重温军国主义的旧梦。因此,维护历史事实,揭露日本少数人妄图否认侵略历史的图谋,仍然是历史工作者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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