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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和消化挂账——财政部部长助理高强谈粮食企业新老挂账分开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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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27
第2版(经济)
专栏: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制止和消化挂账
  ——财政部部长助理高强谈粮食企业新老挂账分开问题
  本报记者 夏珺
  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即经营出现亏损长期占用银行资金不能归还的现象由来已久。今后,制止和消化“挂账”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是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记者就此采访了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高强。
  记者:目前粮食企业新老财务挂账的情况怎样?
  高强:1992年以前,粮食企业即存在财务挂账。1994年,国务院作出了制止粮食新增财务挂账,并对1991年粮食年度以前的财务挂账(即老挂账),由中央财政对政策性财务挂账给予贴息,地方财政和粮食企业共同分年消化挂账本金的决定。从1995年开始,财政部陆续与各省(区、市)政府签订了《制止和消化1991年粮食年度前政策性财务挂账责任书》。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财政、银行、粮食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消化老挂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到1997年底,老挂账累计已消化了2/3以上,所余1/3也将在今后两年内陆续消化完。但是,自1992年粮食年度以来,粮食企业又产生了巨额的新增财务挂账,而且增势很猛,出现了边消化边增加的状况。
  记者:清理和消化粮食企业财务挂账无疑是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的关键环节,请你具体讲一讲它有哪些意义?
  高强:所谓消化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就是对粮食企业历年亏损占用银行的资金,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归还。这对于财政和粮食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压力。但是,也要看到,消化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对于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地说,它有利于减轻粮食企业负担,促进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有利于理顺银行与企业的关系,保障国家信贷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银行加强对粮食收购、调销、储备等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有利于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
  鉴于有些地方的粮食企业将一些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造成的损失和某些附营业务经营损失挤入粮食财务挂账之中,国务院决定,首先要对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进行清理,凡是乱列、乱摊、乱挤费用开支造成虚增粮食财务挂账的,都要坚决剔除。在清理的基础上,由财政部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研究落实具体消化方案。
  记者:有些同志对制止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信心不足,请问制止新增粮食财务挂账的目标能否实现?
  高强:这个问题应从两方面看。一方面,由于粮食经营涉及到国家、企业、农民和消费者等各方面利益,在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前提下实现扭亏增盈,确有一定难度。另一方面,这种看法又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观念的反映。应该看到,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彻底改变了旧的粮食流通模式,提出了“四分开一完善”的基本原则,为粮食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实现扭亏增盈,制止新增财务挂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粮食企业通过裁减冗员,改善管理,可以降低费用开支;消化新老财务挂账,实行银行停息,可以减少企业利息负担;各级财政部门保证按预算将粮食风险基金和其他各项政策性补贴及时足额的到位,可以保证粮食储备费用和粮食风险性开支;银行实行“库贷挂钩”、“钱随粮走”的封闭运行办法,严禁粮食收购资金的挤占挪用,也将有效地控制新增挂账。当前,制止粮食企业新增亏损,特别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同时,严格执行顺价销售的政策,不得“逆向操作”,不得降价亏本销售,全国要立即统一行动。只要能做到以上几点,制止粮食出现新的财务挂账是可以实现的。
  记者:目前粮食财务挂账数额巨大,消化挂账任务艰巨,能否如期完成?
  高强:在一定期限内消化这些历年积累的巨额挂账,任务确实是艰巨的。但是也要看到,限期完成消化挂账也是有条件的。第一,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粮食企业通过减员增效,扭亏增盈,可以为消化挂账提供主要的资金来源。这是粮食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第二,1994年财税改革后,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很快,特别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更快,有可能挤出一些钱来用于消化挂账。第三,地方政府关心、重视这项工作,有可能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统筹兼顾,筹措资金用于消化挂账。只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制止和消化“挂账”作为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齐心协力,消化粮食财务挂账的任务一定能够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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