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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日本官员的表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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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5-27
第6版(国际)
专栏:短评

  警惕日本官员的表态
  最近,日本外务省北美局局长高野纪元在日本众议院外务委员会会议上表示,根据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日本周边地区的紧急事态(周边事态)”,其范围包括日美安保条约规定的“远东”以及周边地区。他说,“周边事态同1951年签署的‘日美安全条约’的第六条有关”。根据该条约第六条规定的“远东”范围,“是指菲律宾以北以及日本和周边地区,也包括韩国和台湾。”这是日本当局企图染指台湾的一次试探。
  日本政府迄今一直表白,“周边事态”是指“对日本的和平与安全产生重要影响的事态,不是地理概念”,“不能一概划定范围”。如果说,这是一种“灰色”表述,搞的是“模糊战略”,那么,这次日本外务省官员的讲话则改变了日本政府以往的说法,捡起冷战时期使用的“远东”条款,实际上把台湾纳入了“周边事态”的范围内。这是对中国内政的公然干涉,中国人民对此表示强烈愤慨。
  众所周知,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这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台湾海峡两岸什么时候、采用何种方式实现统一,完全是中国的内部事务。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这两个规范中日关系的历史性文件中,也在台湾问题上作出过庄严承诺。去年日本桥本首相访华时,曾再次明确表示充分尊重和理解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在日美安全合作问题上,中国政府曾多次郑重敦促日方要自重,不要干涉中国内政,并明确指出,把台湾列入日美安全保障的合作范围,就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日本政府领导人也曾多次向中方表示,日美安全合作的范围没有扩大,也不针对任何第三国。显然,日本外务省官员的发言,不仅与日本政府迄今的表态和承诺自相矛盾,也与《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原则精神背道而驰。
  日本外务省官员的发言,也有违《日本国宪法》。《日本国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不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根据日本政府提交国会审议的“周边事态法案”和“自卫队法修改案”,当日本周边地区“有事”时,日本将向参与行动的美军提供后方支援,并规定自卫队为了“安全”,可以使用武器。日本学者严正指出,这些内容将突破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的制约,把日美防卫合作范围扩大到亚洲和太平洋的广大地区,将会导致在国外动用武力的严重后果。
  自从日美修改防卫合作指针以来,日本当局在防卫范围问题上,向中方作出过许多解释,但就是不肯明确地作出不包括台湾的承诺。在事关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的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和毫不含糊的。任何迫使中国人民吞下损害自己国家主权苦果的图谋都是不能得逞的;任何企图干涉中国内政的行径都将遭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我们希望日本当局以亚太地区的安全,以发展长期稳定的中日关系的大局为重,慎重行事,顺应时代潮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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