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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 确保救灾捐赠款物及时全部发放灾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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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8
第4版(要闻)
专栏:

  民政部等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
  确保救灾捐赠款物及时全部发放灾区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李术峰、李斌、胡晓梦)负责接收海内外捐赠款物的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正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救灾捐赠款物及时、全部发放灾区。
  民政部自8月10日公布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地址和账号以来,已累计接收海内外救灾捐赠款物1.447亿余元,其中,捐款10846.1万元,捐物折款3624.62万元。民政部已向江西、湖南、湖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下拨救灾捐赠款9000万元,其他款物正在进一步调拨落实中。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孙绍骋对本社记者说,民政部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除定向款物直接送达灾区外,其余将重点用于以建房为主的灾区重建工作;所收捐款将通过省、市、县民政部门一级一级下拨到受灾地区。民政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建立健全接收发放制度,做到专人负责,账目清楚,手续完备。每一笔救灾捐赠,都要开具收据,并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新闻舆论及群众的监督。
  据介绍,民政部接收、调拨救灾款物的每一道程序都有严格监督。通过银行账号、邮局汇款、现场捐赠三种形式接收的款物,民政部都严格坚持每笔登记、每天汇总,认真检查核实。捐赠活动结束后,审计署对民政部的接收、调拨救灾款物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全国公布审计结果。民政部已公布救灾捐赠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据悉,作为向捐赠者的交待,民政部还将组织捐赠者代表团,对捐赠款物在灾区重建工作中发挥的效用进行考察。
  中华慈善总会8月8日发起’98抗洪赈灾紧急行动后,设立了24小时捐赠电话,并在总部设立募捐大厅。截至昨天下午5时,总会已收到捐赠款物1.867亿元,认捐6465万元,总计2.5亿元。总会副会长张汉兴说,中华慈善总会设立了监察委员会,行政费用不占用一分钱的救灾款项。捐赠款物将按照国际惯例,经过一家比较权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陆续发布。目前正研究款物分配方案,和有关部门协商后予以实施。中华慈善总会还计划成立款物分配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和有关“捐款大户”派代表参加。对有关款物,总会还将进行专题审计。据悉,中华慈善总会接收的部分款项已发往灾区,一些厂家捐赠的矿泉水等救灾物资也已运往灾区。
  截至昨天,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各地分会已募集到约2亿元救灾款物,所有款项已按计划下拨到各灾区,救灾物资也由接受地陆续发往灾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部部长刘德旺介绍,从6月开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即发出紧急救灾通知,要求各级地方红十字会在积极支援灾区的同时,特别加强对赈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为确保这些救灾款物及时、顺利地到达灾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依照国际救灾规范标准,根据各地上报灾情,制定救灾款物分配计划,级级派救灾代表进行监督,大额捐赠实行专项监督,并上报款物分发原始凭证,最后还要经过专项审计,以确保款物在灾区的使用。同时,救灾物资采购采取货比三家,保证质量与价格合理,使募集到的款项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目前,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救灾官员正对中国红十字会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香港红十字会派出的代表也已赴江西、湖北、湖南灾区评估灾情,监督救灾物资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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