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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收煤气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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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1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谁来收煤气费
  阿义
  搬进新居,先通了水电,水电费由各家轮流收,每月收齐一层楼的,统一交到单位。拖了一年,才通上煤气,以为收费也是同样办理。轮到我家收费时,将煤水电费一并收齐,待交到单位时,方知煤气费要每月初单独送到银行。
  正想跑趟银行,煤气公司抄表员又来查煤气表了。听说钱还没有交,批评我一番,还要罚款20元。我也不服,辩解道:这是我第一次收煤气费,没有任何人告诉我如何交法。不知者不罪。再进一步说,我是替煤气公司收费,是为煤气公司服务。我付出了劳动,还没向你们要报酬呢,却来罚我的款?一番理论,免了罚款,只是要我下次注意。
  这次收费“遭遇”本是几年前的事。说起来,轮流收几家的钱,跑一趟银行,一年也就摊上一两回,似乎是无所谓的事儿,可是细究起来,并不简单。用户与煤气公司是一种商品交换关系,我花钱你供气,我付费你服务。收费也是一种服务,理应由煤气公司来收。如果煤气公司确有困难,委托用户来收也未尝不可,但是要给予适当补偿。否则,就是一种不等价交换,等于煤气公司无偿占有了用户的劳动。想一想,偌大的城市,成千上万的用户都是自己收费,一年能给煤气公司省多少费用!
  垄断行业由于处于垄断地位,缺乏改进服务、降低成本、降低价格的压力和动力,习惯于向消费者发号施令,天然存在着提价冲动,消费者对其行为又往往奈何不得。在众多竞争性行业千方百计改进服务、让消费者享受便利的今天,垄断行业以老大自居的面目更让人难以接受。
  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尽可能打破垄断,除少数必须实行垄断的行业外都要放开经营,必须垄断的行业也要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对少数必须实行垄断的行业,要加强社会监督,要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垄断行业行为,保护公众利益,政府、舆论、消费者都要发挥监督作用,不能让垄断行业由着性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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