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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落实优惠政策 广开下岗职工再就业门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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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2
第2版(经济)
专栏:

  青岛市落实优惠政策
  广开下岗职工再就业门路
  本报讯 青岛市委、市政府提出宁可少盖房、少买车、少上项目,也要把下岗职工的吃饭问题解决好。先后制定了50条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政策,并建立起8000万元的再就业基金和2.5亿元的双困救助基金。到1997年底,全市有30多万名职工随着资产重组实现了分流安置;19万下岗职工中有近15万人实现了再就业。
  去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50条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政策。一是鼓励开办生产自救性质的“自立企业”。凡当年安置下岗职工达到全部从业人员60%以上的各类企业,都可认定为“自立企业”,适当减免税费。目前,全市已开办了15户“自立企业”,吸纳2830名下岗职工,减免税费3000多万元。二是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由企业从再就业基金中另拨付每人2000元—4000元给予扶持。几年来,共有3万多人通过自谋职业实现了再就业。三是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招用下岗职工。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拨给用人单位安置补助费。近两年来,仅个体、私营企业就吸纳安置了2万多名下岗职工。
  与此同时,青岛建立起市、区两级再就业基金和双困救助基金。一是从市、区财政中按上年度经常性支出的5‰拨款;二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当年结余部分的20%拨付。
  (宋学春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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