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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待业与主人翁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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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2
第10版(理论)
专栏:学习通信

  下岗待业与主人翁地位
  胡伯俊
  部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待业,这与工人阶级作为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是不是有矛盾?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需要很好解决的认识问题。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就业以至生老病死都由国家统一包揽,这看起来地位很优越。但事实上,统一包揽不等于维护主人翁地位。统一包揽的结果致使大多数国有企业处于严重超员状态,长期高负担、低效率运行,国家耗费了有限的财力物力,不堪重负,职工干不干,一个样,积极性创造性受到挫伤,收入也难以提高,最终影响的还是职工作为主人翁的实际利益。
  主人翁地位不仅体现在法律条文上,而且体现在实际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权益上。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这种领导作用通过其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已经完全实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是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广大工人以主人翁的姿态和责任感,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改变了祖国一穷二白的面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改善了工人自身的生活,这是工人阶级作为国家主人的有力证明。
  我们的国家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面临着许许多多困难。为了发展经济、振兴中华,工人阶级作为国家的主人,还要继续承担起建设国家的神圣责任,脚踏实地地艰苦奋斗。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这个奋斗过程在现阶段的具体体现。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的转变,出现部分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是不可避免的过程。
  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的出现,并没有改变工人阶级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职工在政治地位和经济权益上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是企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在劳动权利和收益方面,机遇平等,公平竞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人人既有压力和危机感,也有合法权益。同时还要看到,在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部分职工下岗,从个人来看,会有某些困难。但是,从根本上说,这都是为了把经济更快地搞上去,为最终实现包括职工群众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毫无疑问,这符合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真正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对于下岗职工,全社会都应当给予热情关怀和帮助。各级党组织和政府,也正在采取积极措施,调动各方面力量,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减轻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都在以空前的规模实施再就业工程,加大投资力度,发展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在政策上对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各种优惠,提供一切方便。还有很多地区和部门,把再就业与国有企业改革结合起来,通过企业生产经营专业化,将原有的后勤服务设施分离,改造成为面向社会的服务性企业,实现了富余职工的平稳转移。这是解决下岗待业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工人阶级作为国家主人的生动体现。这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在经济危机中备受苦难形成了鲜明对照。
  现在,一个事实十分可喜,这就是许多下岗职工并没有灰心丧气,而是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再就业。他们面对现实,摆脱了传统就业观念的束缚,拓宽了就业渠道。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做好重新上岗的必要准备。可以坚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社会的就业机会必将持续增长,我国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必将更加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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