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从严治院 公正执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2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从严治院 公正执法
  王泉银 田洪文
  去年,山东省胶州某商厦以开业庆典为名,执意送给胶州市人民法院院领导近千元的礼品。院长祝臣利同志带头将礼品送到纪检组做礼品登记,并由院里处置礼品,受到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从领导到干警,胶州市法院上上下下已达成共识:从严治院,保证公正执法。
  在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制度建设成为从严治院的基础工程。他们适时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暂行规定》、《关于严格落实中政委“三项禁令”的规定》、《廉政建设措施》、《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错案责任追究细则》等20余种规章制度,内容涉及教育、考核、培训、监督、奖惩5个方面,基本涵盖了法院管理的各个方面。
  在建章立制的同时,该院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1997年的执法大检查中,依照《错案责任追究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违法办案的二处中心法庭及庭长予以通报批评,并解除了1名干警的聘任合同,引起了广大干警的强烈反响。院党组还通过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从严治院,带出了一流的成绩。1997年,胶州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5537件,处结4803件,分别比往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审结经济纠纷标的额3.26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在青岛市各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并被授予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