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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等单位在京召开座谈会 贯彻江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批示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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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5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宣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等单位在京召开座谈会
  贯彻江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建设批示精神
  本报北京8月4日讯 记者周泓洋报道:8月5日是江泽民总书记作出关于生态环境建设问题重要批示一周年。今天,中宣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全国绿化委员会、水利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召开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批示精神,总结交流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情况、新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推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在座谈会上指出,江泽民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在新的历史时期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征服自然、改善生态环境的伟大号召。一年来,各部门、各地方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动员社会多方面力量,齐心协力开展造林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治荒漠化工作,生态环境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一个大抓生态环境建设的热潮已在全国形成。
  布赫指出,我国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无论是治理水土流失,还是治理土地荒漠化,局部治理、整体恶化的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尤其是西北风沙区、黄土高原和长江上游等地区,生态环境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还很严重。为了早日实现再造中华大地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把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建设责任制。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村群众建设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把改善生态环境与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做到既绿山、治沙,又富民富县。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法制化建设,抓紧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各种破坏林草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
  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主持了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万国权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内蒙古赤峰市、四川省攀枝花市以及陕西省的代表分别作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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