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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出布告要求 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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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部发出布告要求
  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我国长江流域和东北地区抗洪抢险目前已进入最紧要关头,为了确保抗洪救灾的顺利进行,保护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治安秩序,公安部发出《关于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的布告》,要求灾区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严惩趁灾打劫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布告指出,目前抗洪抢险是头等大事,一切服从抗洪抢险的需要,维护灾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至关重要。单位和个人均要提高警惕,严防各种破坏活动。严禁造谣、传谣,蛊惑人心,破坏灾区社会稳定。要求金融单位及电台、电视台、邮电、通讯、供水、供气、供电等重要部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范,确保这些关系国计民生单位的绝对安全。为确保抗洪救灾物资运输的畅通安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道路管制,严禁占道、堵塞交通。布告特别强调,对盗窃、哄抢、抢劫救灾物资和国家、群众财产等趁灾打劫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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